密蒙花是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常见的一种植物,又叫染黄饭花,生命力十分顽强,当地群众认为密蒙花代表幸运,寓意幸福的到来。现任师宗县人民法院丹凤法庭庭长、一级法官的刘丽萍,带领丹凤法庭践行密蒙花精神,扎根基层,为辖区人民群众创造和守护幸福生活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真情调解,民族团结促和谐
刘丽萍所在的法庭是师宗县唯一一个管辖少数民族乡的法庭,负责管辖龙庆彝族壮族乡、五龙壮族乡、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及大同街道的民事案件,辖区面积约1700平方公里。
刘丽萍以“法庭进乡村、法庭进社区、法官进网格”为抓手,明确责任片区,确定法庭干警包保具体社区(村委会),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以双语司法服务“新模式”架起民族和谐“连心桥”,注重培养民族法官、书记员、陪审员、调解员,让既懂得法律法规又懂得少数民族风俗和语言的办案人员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案件的矛盾纠纷,从情感上融入群众,促进民族团结和谐。
壮族阿妹阿珍和壮族阿哥阿强经人介绍认识后,按照风俗举行了婚礼。但婚后不久,二人就觉得彼此不合适要离婚,两家人为结婚彩礼和其他经济开支产生很大分歧。
阿强父亲说:“阿珍自结婚后都没有在我家住几天,她跟我家也合不来,我们不要求继续婚姻了,把彩礼钱还给我们,以后各走各的吧。”
阿珍父亲说:“阿珍都嫁到你家了,你家说不要就不要?”
……
刘丽萍接手案件后,主动到当地寻找乡贤、耆老、村委会工作人员了解壮族婚礼的细节,又分别到阿珍和阿强家了解情况。
经过背对背沟通,事情的经过和彩礼纠纷的情况被掌握清楚,虽然刘丽萍一番苦口婆心、耐心细致地调解,但双方都不愿意继续共同生活。对于双方对彩礼、结婚前后的花费,两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随即履行完毕,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坚守初心,扎根基层办实事
“在人民法庭工作,要有付出的心态和奉献的准备。”刘丽萍到法庭工作的时候,这样告诫自己。
到丹凤法庭以来,刘丽萍始终以山村群众需要为标准,几乎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她不是走访在田间地头,就是穿行于山寨、山村百姓之间。办理的不是大案要案,多是邻里矛盾、鸡毛琐事。面对不同的工作挑战,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和山遥路远的困难,她始终任劳任怨、无怨无悔。
面对山区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刘丽萍注重倾听群众诉求,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耐心疏导,消除情绪对立。她善用释法说理,悉心指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当事人不懂的法言法语,她尽可能地口语化,耐心多遍重复解释。她注重调解,诉前调、诉中调,做到案结事了,使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2023年以来,她带领全庭办结案件1700余件。其中,个人办结600余件,2023年结案率100%、调解撤诉率76.44%。
创新举措,深入群众解民忧
围绕“三个服务”示范法庭建设目标,刘丽萍立足辖区地广人多实际,建立健全“511”工作机制,主动协调辖区党委、政府、村社,积极参与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主动投入到基层矛盾治理中。2023年5月,她联系街道、司法所调解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化解了当事人双方两代人长达三十余年的矛盾积怨。当年8月,她联合乡镇、司法、村委会成功化解一起两个家庭因土地引发故意伤害的民事赔偿纠纷……一桩桩纠纷的化解,避免了辖区内矛盾升级,守护了当地的平安。
刘丽萍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开展好“一乡一站”“一庭一网”“一周一下沉”“一月一巡回”便民工作,一改“坐堂问案”为“上门服务”。白天借助农民田间耕种时间到田间地头看现场、送达、调解,夜晚趁着群众休息之际,入户调解、走访,提供法律咨询。风雨中、烈日下,诉服站点、深山密林、村寨社区,到处都是刘丽萍匆匆的脚步。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刘丽萍注重播撒法治种子。她将日常工作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相结合,随时随地向当地群众进行普法。她利用自己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村长的身份,多次到辖区学校、村寨开展法治宣讲、模拟法庭等活动。走遍辖区中小学播种法治梦想,走遍辖区村委会提升群众法律素养。
弯曲的山路,闪耀的法徽,脚下的泥土,心中的责任。翻不尽的通话记录,写不尽的法律文书……工作17年来,刘丽萍以服务群众诠释司法为民,用心用情浇灌民族团结之花,甘做幸福燃灯者,守护万家灯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