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坚持预防在先、化解在前、处置在早的工作思路,以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信息采集为依托,以落实矛盾纠纷分流处置为主线,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通过源头预防、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矛盾风险隐患源头治理和排查化解水平,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全县13个乡镇(街道)结合村、组实际,按照农村地区以村道路网“物理空间”为基础,居民住户相对集中的村组,以5至10户为一个末端防处单元,在居住相对分散的村组,以3至5户为一个末端防处单元;在城市小区,推行以楼栋、单元、楼层或街巷为一个末端防处单元的划分要求。全县形成“自下而上、反应灵敏、全域覆盖”的群防群治网,共划分末端防处单元12994个。
由村(社区)“两委”组织村(居)民代表及单元内联防户,结合实际,从村组(社区)干部、支部党员、网格员、复转军人、老干部、驻村辅警、楼栋长、物业管理人员、保安、治安积极分子、人民调解员或热心公益工作人员等常住居民中,每个防处单元挑选2名以上“吹哨人”,全县共确定“吹哨人”13256人,通过建档造册、理清职责,明确各“吹哨人”负责各个末端防处单元工作。
坚持突发紧急矛盾纠纷处置“短、平、快”原则,充分发挥末端防处单元及“吹哨人”的快处作用,逐步控制事态,化解矛盾纠纷。围绕及时发现报告、前期干预处置、协助配合处置等方面,强化对“吹哨人”职能职责培训15期,开展末端防处应急演练170余场次,劝阻制止矛盾纠纷142起,充分发挥现有基层服务力量在矛盾纠纷处置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严格落实《关于举报反映矛盾纠纷及劝阻制止伤害行凶等行为的奖励办法》,广泛发放宣传单并张贴至各类公共场所、所有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及时发现报告各类矛盾纠纷或及时劝阻制止因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的辱骂、肢体接触、伤害、行凶等行为,并按规定予以奖励。
加强对监管行业部门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力度,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大督查活动,督促指导其建立健全安全防控机制及应急处突预案,全面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及风险,尤其是在医院、学校、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三防”建设,切实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同时,结合县公安局工作加强对相关场所的巡逻力度及应急处突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全力提升全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