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李梅仙
在富源县人民法院,有一位女法官,用法槌守护着田间地头的烟火气,让法律成为修复情感的针线。她用文字诠释挚爱的审判工作,丈量司法的人文厚度,更用女性特有的细腻与坚韧,在情与法的交织中编织着社会和谐的经纬,她就是法官李梅仙。
1从“红笔会计”到“员额尖兵”
1998年,当李梅仙以经济学专业毕业生的身份踏入富源法院时,没人想到这个在财务室严把报销关的“较真姑娘”,日后会成为手握法槌的审判尖兵。2002年,她开始专注于法律专业本科课程的学习,白天在财务室拨算盘,夜晚在台灯下读《刑法总论》。李梅仙回忆说:“历时四年,我取得了云南大学的法律专业的本科文凭,同年,我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从此李梅仙完成了从“门外汉”到“专业法律人”的转变,实现了实践与理论的成功嫁接,从此走上了“专业”之路。
对于角色的变化,李梅仙这样说:“会计工作具有严谨性,要求不能出差错,做会计工作的那段时间对我的法律工作也有影响,因为法律也要求严谨。”从2007年任审判员以来,李梅仙累计审结案件2400余件,先后获得云南法院办案标兵、曲靖法院办案能手、富源县“十佳政法干警”等称号。
2家事法庭的“柔情法官”
家庭是国家的最基本的单元,一个家庭的稳定和谐影响着整个国家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家事无小事。”李梅仙在办理案件时一直是这样认为的。 2016年3月,富源法院家事审判庭挂牌成立,李梅仙成为家事法庭的负责人。为了深入了解纠纷背后的根源,她不辞辛劳,对案件进行多方调查了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家事审判不是判输赢,是为情感找出口。”李梅仙常说,“我当‘和事佬’时,兜里永远装着两张‘纸’,一张是法律条文,一张是家长里短。”
“李法官这个人做事,是比较踏实的,她到我们社区的次数很多,有什么案子,她都是亲力亲为。”富源县胜境街道迤山口社区党总支书记张彦飞说。家事审判区别于其他民事审判,更重视家庭的情感教育和感化,以温情的家事审判,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法官助理陈旭东感慨地说:“有一个词语,用在她身上非常贴切,就是‘极端负责’,跟随李梅仙办案,不论是勘查现场,还是调解案子,她都不厌其烦、非常有耐心、非常负责。”也正因这种工作方式,李梅仙在案件的办理中,常常能修补家庭关系,还家庭以温暖。一位当事人就为李梅仙送上了“巾帼傲梅秉正义,艰难曲折重法律”的锦旗。
2018年5月,当晓梦带着伤痕和威胁短信冲进法院时,李梅仙意识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婚姻纠纷。翻阅病历、调取派出所出警记录、核查短信证据,不到24小时,她为晓梦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殊不知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曲靖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2019年,富源法院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李梅仙的家事审判庭也成为“巾帼文明岗”。
“梅仙姐姐像‘永动机’。”同事李艳萍说,“有次结案后,她发现当事人家里的孩子有精神障碍,便买了奶粉和绘本送去。当事人拉着她的手说‘法官比亲戚还亲’,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她的案子总能‘案结事了’。”最让年轻法官们佩服的,是她的“跨界能力”。从财务到审判,从办案到写诗,她总在打破边界。“她从谈话方式、沟通技巧、如何做群众工作等方面,给了我很多的指导,也给了我很多启发。”陈旭东的感慨验证了一个法官的追求:眼中有法槌,心中有月光。
3法槌之外的“诗心”
李梅仙的办公桌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笔记本总是并排放置,翻开泛黄的扉页,《风吹麦浪》《站在鬻琴碑前》等诗作静静躺着,字里行间既有“为了你,我不怕跋涉千里万里”的司法情怀,又有“感动了我自己却感动不了你”的职业困惑。“写一些诗歌,写一些散文,不耽搁我审理案件的时间,还可以提升我的审判效率。”她笑着说,当法理与情理发生碰撞时,文字总能帮她找到平衡点。
“她把法律写成诗,又把诗融进审判里。”李艳萍说,“在工作当中,我们都叫她老师,因为她从事法律工作已经快三十年了,她对法律有着非常执着的精神,办理案件的过程当中,她对法律的应用和对法律精神的理解都是非常到位的。”李梅仙常独自坐在审判庭里,轻抚法槌上的獬豸纹。这个在基层摸爬滚打了27年的女法官,她用法槌守护着田间地头的烟火气,用文字浇灌着法治信仰的幼苗,更用女性特有的细腻与坚韧,在情与法的交织中编织着社会和谐的经纬。她这样描述:“法槌重吗,不重,它只有五百克,法槌不重吗,其实很重,它承载了公平正义、家庭和谐、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