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20时许,市公安局马龙分局通泉派出所接到报警称:通泉街道紫馨花园二期楼下有人打架,请求处理。
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经调查得知,当事人仝某正和徐某昆此前因琐事发生过争执,徐某昆心中不满,便邀约好友刘某华、徐某超再次与仝某正理论。在理论过程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致使仝某正身体不同程度受伤。民警依法传唤相关当事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徐某昆、徐某超、刘某华三人均对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5月9日,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徐某昆、徐某超、刘某华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4日、14日、12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为争一时之气参与打架斗殴,将自己送进拘留所甚至医院,这样的代价得不偿失,希望大家都能权衡利弊,保持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