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乐丰法庭成功执结了一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这是一件2022年就审结的案件。原告李某于2014年在贵州受雇于被告郭某,为其安装门窗。完工后经结算,郭某应给付李某17000元。到了约定给付日期,郭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诿,后李某诉至乐丰法庭,法院判决由郭某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付17000元劳动报酬李某。
判决生效后郭某却一直未给付。2023年,李某向了乐丰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因郭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郭某行踪不定,最终该案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2025年3月某日清晨,李某发现郭某回家办事。随即,李某拨通了乐丰法庭执行干警的电话,“法官,我发现郭某现在正在家中,你们可以来执行我的案件吗?”
接到电话后,乐丰法庭执行干警立马组织人员赶往被执行人郭某家。当乐丰法庭干警一行人赶到郭某家时,郭某正在家。执行干警核对郭某身份信息后,向郭某说道:“郭某,李某申请执行你追索劳动报酬一案,你至今未履行,现在你打算如何处理。”
“我不是不给钱,只是现在我没那么多钱,能不能给我点时间凑凑钱。”
“李某帮你干活也是挣点辛苦钱,如今天你再不履行给付义务,我们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听到不给钱要被拘留,郭某最终找来17000元,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将钱给付李某。
至此,该案全案执行完毕。执行干警一行人在回法庭的路上洋溢着笑容,“嗯,今天又早早地开了个好头。”
致所有接受劳务、劳动一方:
我们知道生活不容易,但工资是工人养家糊口的钱。他们用体力、汗水换钱,有的可能等着这笔钱交房租、给孩子交学费,甚至给老人看病。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它保护的是最朴素的公平。请认真履行支付工资义务,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工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