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5月20日至21日,最高检第十评议组组长、最高检二厅一级高级检察官黄卫平率评议组到云南省曲靖市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为强化公诉能力建设作现场指导。云南省三级检察机关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参加评议活动。
“硬骨头”案件庭审“见真章”
最高检第十评议组选取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理的一起陈年命案开展听庭评议。该案因案发时间久远,被告人零口供,案情疑难复杂,对公诉人的证据审查运用能力和法庭应变能力要求较高。
庭上一分钟,庭下十年功。公诉人的法律思辨、形象风采,很大程度取决于庭前的准备情况。庭审中,公诉人通过PPT多媒体示证的方式,专业规范地出示多组证据。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深入,公诉人通过精准的举证、逻辑严密的辩论,层层递进指控犯罪,展现公诉人平和、理性的专业素养和良好形象。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通过以案释法,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以评促优”案件庭审“见本领”
庭审效果好,不等于办案全过程无懈可击、滴水不漏。庭审评议中,最高检第十评议组对曲靖市检察院二名检察人员的出庭公诉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并围绕庭审准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文书质量等方面开展评议。
评议小组认为本次庭审公诉人讯问重点突出,举证条理清晰,辩论应对及时、有理有据,展现了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职业形象。在对公诉人出庭履职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评议组成员也指出了本案法律文书、示证方式、法庭辩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如何加强证据审查判断运用,如何提升出庭指控能力,如何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出了宝贵意见。
“举一反三”庭后评议“见成效”
最高检第十评议组组长黄卫平指出,本案的选取符合最高检听庭评议活动的部署要求,各位同志从主客观证据审查方面对本案进行专业点评指导,深入分析证据的排他性与唯一性,为检察人员办理陈年命案提供了思路。
听庭评议过程中,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卫国代表省人民检察院作表态发言强调,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是最高检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具体要求,也是抓好公诉能力建设的具体举措。下一步云南省三级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全国检察机关出庭评议活动为契机,深化成果运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灵活多样的庭审评议活动,加强出庭公诉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刑事检察“看家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