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一些车主常常在下车后忘记锁车,这给不法分子制造了可乘之机,他们只需拉开车门,就可将车内财物一扫而光。
6月21日,一车主电话报警称:“警察同志,我放在车内的挎包被偷了,请求处理”。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马龙分局通泉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经了解,车主在21日早上开车去锦新农贸市场买菜,下车时忘记锁车门,买完菜准备开车回家时,才发现原本放在车里的挎包“不翼而飞”,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和少量现金,于是便报警求助。民警通过大量工作,很快锁定了违法行为人周某杰,并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周某杰对其实施“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其当时在停车场遛弯发现车主没锁车门,因好奇临时起意抱着侥幸去拉车门,便“顺手牵羊”将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挎包盗走。
6月24日,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周某杰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目前,被盗物品已全部返还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