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蒙大地,钱城会泽。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泽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多年来,会泽县人民法院以文明创建引领文明司法,以文明司法促进社会文明,获得“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云南省文明单位”等称号。
公众开放日
跨越百年的生态答卷
会泽县人民法院法治宣传厅陈列着一块清朝嘉庆年间石碑复制品——《崇礼乡公立碑》,这是一份两百多年前出自会泽的环境保护案件“判决书”。
崇礼乡(会泽县娜姑镇)村民郭永忠等三人私自开垦村后荒山,导致山洪暴发,冲毁田亩和房屋,引起村民公愤,士民赵应才等向会泽县正堂控告郭永忠。郭等人被拘讯后表示愿意将所垦私地30亩全部捐献用于种植树木,原告赵应才也主动捐地5亩,一并用于水土保持。会泽县令准其捐献,特发告示,晓谕乡民。
两百多年后,会泽县鲁纳乡牛栏江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当地公开审理,引来周边村民旁听。
牛栏江边公开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以前大家都缺乏生态保护意识,认为从河里捕点鱼很正常,前段时间村委会也来宣传过,但有的人还是不听劝,今天法院开庭审理的这个案件,让大家都认识到非法捕捞是违法行为。”一位村民旁听审理后说道。
会泽念湖湿地,不仅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还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颈鹤的栖息地。
2023年5月,会泽县人民法院以“法护湿地”“法卫鹤翔”“法润民心”为抓手,开展“鹤舞念湖·法护家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行动,在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巡回法庭,与相关部门在信息共享、证据采信、线索移交、环境修复等方面建立执法司法联动机制,走进村(社区)、企业、案发地、保护区等开展“沉浸式”普法宣传,凝聚生态环境治理的合力。
2024年7月,会泽县人民法院建立全县首个司法保护生态修复基地,并开展补植复绿工作。司法保护,让“破坏者”变成“修复者”,让“违法者”变成“守护人”,续写“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新篇章。
“移动司法”激活乡村治理内生动力
横幅一拉,桌椅一摆,国徽一挂,简单而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就“搬”到了当事人的家门口。这是会泽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常态。
会泽县山区面积高达95.7%,其中不乏边远乡村。为方便群众诉讼,会泽县人民法院探索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中心实现司法服务“不打烊”;网格法官“进网入群”,灵活开展“在线法庭”“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诉讼服务;创新推出“执行局长接待日”制度,2024年为农民工追回欠薪2074.52万元。
会泽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娜姑、迤车等6个派出法庭创新采用“流动法庭”“巡回法庭”“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高效的审判工作方式,让“小法庭”释放司法为民和基层治理“大能量”,绘就新时代会泽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好“枫”景。
一个案例就是一个鲜活的教材,案件办理的一线就是普法宣传的第一课堂。法官驱车上百公里、行走几小时,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老百姓家门口,也许只为一块田埂、一棵核桃树……
为助力乡村法治建设,以司法活水涵养文明乡风,会泽县人民法院选派20名志愿者担任村(居)委会法治副主任,成立“向日葵”普法团,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会泽县人民法院组建“向阳花”司法护“未”志愿者服务队,选派20名志愿者担任21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女干警结对帮扶30余名留守女童,搭建“家校社”协同共育桥梁,织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
为传递司法温度,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会泽县人民法院与迤车镇梨园村、店子村、坪子村等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联合开展移风易俗、普法宣传等主题活动;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如“会法夜校”“基地教学”“老兵教学”等教育活动,用党的光荣传统和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组织干警开展义务植树、文明交通劝导、普法宣传、无偿献血、公益捐款等活动,让文明之风吹拂会泽大地。
近三年来,会泽县人民法院共办结案件3万余件,综合结案率达94.87%,其中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7671件,执行到位金额达7.78亿元。同时,创新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司法保护机制,为驻点产业园区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对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传承红色基因的司法实践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这是红军长征经过乌蒙山的壮阔历史,为会泽留下了深厚的红色文化底蕴。“作为法院人,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发扬长征精神,将红色荣光永续闪耀。”这是会泽县人民法院开展“重走长征路”活动中的一幕。
1950年建院的会泽县人民法院,现有108名干警,其中员额法官45名;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等10个部门,以及娜姑法庭、迤车法庭等6个派出人民法庭。会泽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下设11个党支部,并设置党员先锋岗,旨在实现“把支部建在庭上,让党旗飘扬在审判一线”的目标。
匆匆岁月,逐光而行。如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的称号不仅仅是对会泽县人民法院过往努力的肯定,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站在新的起点上,会泽县人民法院将以更坚定的信念、更有力的步伐,在司法文明的征程上,续写新时代的法治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