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被人打了……” 7月6日,田坝派出所接到龚某报警。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经了解:7月6日16时许,龚某和朋友在田坝镇一音乐餐吧玩。期间,龚某无意间看了一眼准备离开的张某,没想到这一眼惹怒了张某,张某当场就骂龚某,两人互骂了几句后,张某就离开了。
二十分钟后,两人又在餐吧楼下“狭路相逢”,矛盾再次升级。情绪激动的张某用钢管打龚某的头,同行的沈某某见龚某要还手,也冲上去踢了龚某几脚。打完人后,沈某某、张某迅速逃离了现场。
经大量工作, 民警于当晚20时许,在田坝镇红岩村委会张某家将两人抓获。
7月7日,宣威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张某、沈某某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宣小警提醒】
⚠ "眼神"不是挑衅,冷静才是王道
☞遇到类似情况,请牢记"三不原则":不长时间对视、不恶语相向、不肢体接触
⚠动手成本高,三思而后行:
☞打赢坐牢:故意伤害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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