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师宗县人民法院于8月12日将法庭“搬”至南盘江畔,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该案当庭宣判。
此次在南盘江畔开展的巡回审判,旨在通过“家门口”的庭审,将生态司法保护触角延伸至生态保护一线,让司法审判成为生动的生态法治公开课。庭审结束后,法官抓住“以案说法”的契机,结合本案及环境资源犯罪的特点,就地向现场旁听群众开展了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和号召周边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共同参与到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好家园的行动中来。
下一步,师宗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司法利剑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不断丰富环境资源普法宣传形式,为绿水青山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