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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师宗县人民法院丹凤法庭应邀到师宗县大同中学开展“预防性侵、合范管教”为主题的普法活动,于开学之际向大同中学教师讲授法律课程,为强化师德师风、规范教师行为打上一剂“预防针”。
以案普法,强化规矩
干警沈恩泽结合刑事犯罪案件以案普法,从“法律之严、受害之痛、自由之贵”三个角度展开,明晰哪些行为会对社会公共秩序和未成年受害人生理和心理造成严重损害。以算好名誉账、家庭账、自由账引导教师们以案为鉴,遵守规矩。
教师有责,不可回避
同时,沈恩泽着重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强制报告制度及《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相关规定,提示教师们在发现存在或疑似存在未成年人遭受相关侵害的情况时,负有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义务。避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漠视未成年人利益的情况发生。
管教合范,避免风险
沈恩泽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关于管教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明确教师管教行为“合范与失范”的界限,明确因维护课堂秩序、保障教学管理时不能实施的惩戒行为,帮助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强化道德,摆正心态
最后,沈恩泽还从心理层面为教师们提供疏导建议,提出培养良好兴趣、经常检视内心、强化道德教育、提升同理心、强化自我约束的建议,提示教师处理好工作、生活压力,避免因“踢猫效应”向学生传递负面情绪,从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师者,人之模范也”,“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这场“开学第一课”是法治课,更是德育课,让师宗法院的法治力量化作护蕊之叶,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