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聚好散”本是情侣分手后的理性处理方式,然而一些人在结束恋情后心存不甘、纠缠不休,甚至在醉酒后为发泄怨气,故意毁坏他人车辆的后挡风玻璃,最终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价,被行政拘留12日。
8月23日,市公安局马龙分局通泉派出所接辖区群众陆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一店门口的轿车遭人砸损,请求处理。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经过走访调查和大量工作,最终锁定违法行为人为报警人陆女士的前男友杨某。
据杨某交代,他与陆女士曾为情侣,两人因琐事分手,杨某多次找陆女士交涉无果,当晚见陆女士的车辆停在路边,一时冲动便用酒瓶猛砸车辆后挡风玻璃,导致车辆挡风玻璃毁坏。
违法行为人杨某对自己故意毁坏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9月1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