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在法官的主持下,四名被告当庭履行了偿还义务,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得以高效、圆满解决。
在生活中,不少人会有“父债子偿”的固有认知,可当遇到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实际问题时,才发现其中藏着不少法律门道。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是继承纠纷里的高频争议点,厘清相关法律规定,既能守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能让继承人明晰自身责任边界。

打破传统认知:“限定继承”才是法定原则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早已摒弃了“父债子偿”的传统观念,确立了限定继承原则。这意味着,继承人只需在自己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举个简单的例子,若继承人继承了价值10万元的遗产,而被继承人的债务有15万元,那么继承人仅需偿还10万元债务,超出的5万元,法律不会强制要求其承担,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
先搞清楚:哪些债务才需要用遗产清偿
并非所有债务都能要求用被继承人遗产来清偿,只有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债务才符合条件,主要分为这几类: 一是合同之债,比如买卖货物欠下的货款、借贷产生的欠款、未支付的劳务报酬等;二是侵权之债,像被继承人生前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需赔付的费用;三是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类型的债务;四是被继承人欠缴的税款。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是夫妻共同债务或家庭共同债务,得先划分出属于被继承人的债务份额,再用其遗产进行清偿。

有先后顺序:遗产先还债,再谈继承
当遗产既要用来清偿债务,又要进行继承分配时,有着明确的法定顺序。首先,必须优先用被继承人的遗产清偿其全部债务;债务清偿完毕后,若有遗赠安排,再执行遗赠;完成这两步后,剩余的遗产才能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继承。要是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就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破产清偿相关顺序,优先支付丧葬费用、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再清偿税款和普通债权等。
特殊情形:放弃继承就不用还债了吗
很多继承人会疑惑,要是自己放弃继承,是不是就不用管被继承人的债务了?答案是不用承担清偿责任,但债务并不会消失。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完全放弃继承,那么其无需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此时被继承人的遗产会成为无人继承的财产,专门用于清偿债务;若有遗产管理人则由其处理,若无,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来推进债务清偿事宜。而当存在多个继承人时,法定继承人一般按继承遗产的比例分担债务;若同时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先由法定继承人用所得遗产偿债,不足部分再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补足。

别踩法律红线:继承人不当处置遗产有后果
若继承人抱有侥幸心理,恶意隐匿、转移、毁损遗产,导致遗产价值缩水,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依法主张该继承人在损失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切勿因一时糊涂触碰法律红线。
法官支招:债权人和继承人这样维权避坑
对债权人1. 及时主张权利:一旦得知债务人死亡,要尽快向遗产管理人或其继承人申报债权,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2.备好充足证据:提前准备好合同、借条、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债务存在的凭证。3.选对诉讼策略:起诉时建议将所有继承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便有人声称放弃继承,也可一并列为被告,由法院核查具体情况。对继承人1. 厘清遗产债务:先明确被继承人的遗产总额与债务总数,做到心中有数。2. 理性做出选择:若债务远超遗产,可依据限定继承原则选择放弃继承,避免陷入债务困境。3.不轻易做承诺:在未摸清遗产状况前,不要向债权人做出超出遗产范围的还款承诺,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自愿承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