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会泽县人民法院待补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法官将调解桌搬进农家小院,通过实地勘验、现场释法,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张某当场返还施工工具,并承诺一周内支付建房余款,一起持续两年多的纠纷在“家门口”画上圆满句号。
2023年9月,被告张某因修建自家房屋,找到常年从事建房劳务的原告王某,双方口头约定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建房款,每平方米260元。2023年12月,王某完成房屋框架施工,后经微信结算确认总费用9万余元,尚余4万余元未支付。因多次协商未果,矛盾日渐激化,王某诉至法院。
电话沟通破坚冰,异地传音显耐心

案件受理后,法庭了解到张某一家长期在外省务工,便灵活采取“线上+电话”方式先行沟通。张某在电话中道出心结——因认为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才拒绝支付余款。房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双方各执一词;如被告不到庭应诉,一判了之必然不能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数次拨通电话,从法理与情理两方面耐心开导。一次次真诚的异地“传音”,逐渐消融了张某的抵触心理,其最终决定趁回乡办事之机,面对面配合处理纠纷。
上门调解化心结,司法温情暖人心

农村建房纠纷,牵涉的不只是法律条文,更有邻里乡情。张某返乡后,承办法官联合村委会,主动上门,将调解现场设在当事人家中。通过实地查看房屋状况,逐一核查浇顶、阳台柱子灌模等争议点位,认真倾听双方真实诉求及解决方案,释明房屋质量鉴定利弊后,双方选择从现实出发,真正奔着解决问题的方向坐下来商量。从“背对背”疏导到“面对面”协商,法官找准矛盾症结,既讲清工程质量的保修义务,也释明建房款的支付责任,引导双方将心比心、互谅互让,既解开“法结”,也化开“心结”。
当场履行见实效,定分止争促和谐
经过法庭多轮倾力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化干戈为玉帛:扣除房屋修缮费用后,张某承诺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建房余款26000元,并当场返还尚在王某家中的小吊及钢管、踏板等施工设备。法庭干警帮助双方清点施工工具并搬运完毕后,踏上返程之路。从各执一词到握手言和,法庭用耐心与温情为这起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会泽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从电话沟通到上门调解,从释法明理到当场履行,法官把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减轻群众诉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