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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村入户 赡养款项当庭兑现
  • 发布日期:2026-08-05
  • 来源:宣威市委政法委
  • 阅读量:231

原告夫妇与被告系父母子女关系。六年前,双方曾签订赡养协议,约定被告自2021年起每年支付父母赡养费两万元。协议签订后,被告仅履行了首年义务,此后再未支付,两位老人多次沟通无果,无奈向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宣威法院热水法庭承办法官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赡养纠纷若简单判决易伤及亲情,决定启动巡回审判模式,将法庭“搬”到老人所在村委会,以“巡回审判”方式就地化解矛盾。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先从法理入手,向双方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明确告知子女赡养老人是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法理讲清了,再谈情理。法官从亲情角度耐心疏导,劝说双方各退一步,别因钱财伤了亲情。

一番话说下来,被告的态度松动,当庭表示愿意承担赡养责任。调解协议刚落定,被告当场掏出手机,通过微信将今年的赡养费两万元转给了父母。其他子女也当庭表态:“会尽自己的义务。”

一个下午,一份新协议,两万元到账,一场赡养纠纷就此了结。巡回审判送去的不仅是便利,更是司法的温度与力量。既便利了群众诉讼,也让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在乡村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