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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开讲”罗平法院干警认真学习
  • 发布日期:2021-03-24
  • 阅读量:77023

3月16日下午,罗平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讲座邀请了曲靖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团成员曹瑞丽教授进行授课。罗平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专题讲座。

会上,曹教授深刻阐释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和重大意义,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做出解读。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经历了从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宣示习近平法治思想,阐明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产生和发展全过程。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即“十一个坚持”的内涵,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制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而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之中完善形成的,也还会随着实践的发展而进一步丰富。

会后,干警纷纷表示大家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