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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法院人】付必雁:不给面子的“倔驴”
  • 发布日期: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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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家里、田间地头、调解室里,有他的地方,你总能听见他“唠唠叨叨”的声音,他,就是会泽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付必雁。

付必雁,男,1976年9月18日生,中共党员,“笑脸”法官,廉洁之星、调解能手,先后荣记个人一等功、曲靖市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现任会泽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工会副主席、第六党支部书记。

 

临危不惧捍卫法威

2003年9月28日19时许,会泽县发生一起全国罕见的暴力抗法事件。当天,会泽法院娜姑法庭的曹兴忠、王光环、付必雁三位法官按照排期开庭的安排,决定进村开庭巡回办案。在娜姑镇白龙潭村就地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后,已经是下午6点多钟。

三人回到法庭,袁桂珍老人步履蹒跚来到法庭,请求执行她与儿子胡正良的赡养纠纷案件,不顾疲劳的三位法官与老人一起赶到落水村8组。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想想你自己以后也会老的。”当晚7时左右,三位法官到达被执行人胡正良家里,分别给胡正良及其母袁桂珍做思想工作。

经调解协商,双方均同意称240斤谷子抵240斤大米,其余执行标的暂缓执行。之后,王光环就在胡正良家院子里帮着袁桂珍称谷子。可胡正良之妻苏应定因不想履行赡养义务,不同意称谷子,一直骂不绝口。

曹兴忠、付必雁见此情形,把苏应定叫到屋继续做思想工作。谁知,胡正良趁三名同志不备,从屋里拿出一把杀猪刀,冲到院子里猛地朝王光环同志的背部刺了进去,王光环刚喊出“救命啊,杀人了”就倒在地上。接着,胡正良又持刀转身进屋对两位做工作的干警行凶。曹兴忠、付必雁同志听到王光环的喊叫声,正欲起身查看并控制事态,这时,胡正良已冲进了屋内,直扑曹兴忠,付必雁随手提起身边的半袋谷子去挡,曹兴忠一闪身,躲过胡正良刺来的刀,顺势踢了胡正良一脚,二人与胡正良展开搏斗。

搏斗中,曹兴忠见倒在地上的王光环不会动弹,背部血流如柱,即冲出了屋外,抱起王光环向距他们近200米的停车处跑去,将王光环放在车上即驾车送以礼河电厂职工医院抢救。

曹兴忠冲出屋外抢救王光环时,付必雁用身子挡在门口,奋力掩护曹兴忠带王光环撤离现场,前往医院抢救。见此,穷凶极恶的胡正良扑向付必雁,胡正良的长子抱住付必雁的脚,而胡正良的刀已刺到了付必雁的胸部,付必雁忙用双手捏住刀往外推。此时,房门也被关了。在搏斗中,付必雁将胡正良摔倒在地,并将胡压在下面。胡正良之妻苏应定见状用扁担打击付必雁头部、肩部、腿部等处。被围攻的付必雁只能边奋力搏斗边劝戒胡正良一家。

好不容易才挣脱了胡正良一家3口,付必雁跑出屋外,在院子外遇到惊呆了的袁桂珍,他赶紧对袁桂珍说:“大妈,快跑,你儿子杀人了,快躲起来!”

跑出100多米后,摇摇晃晃地来到村民胡德洪家,简要地说明情况后,因流血过多,体力不支付必雁昏倒在地。看着浑身血迹,遍体遴伤的付必雁,胡德洪赶紧雇用了一辆车把付必雁送到医院,经全力抢救,付必雁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

付必雁把生命置之度外,赤手空拳与手持屠刀、扁担的抗法分子展开了殊死的搏斗,以超凡的胆识和临不惧的英勇气概,掩护其他同志迅速撤离现场去抢救受伤同志,捍卫了法律威严,谱写了一曲新时代的正气歌。2003年12月,付必雁被云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一等功。

 

从“笨鸟先飞”到成为办案能手

2000年7月,付必雁从云南农业大学经济学专业毕业,同年9月,被分配到会泽县人民法院罗布古法庭工作,2002年9月因工作需要被调到娜姑法庭工作。

到了法庭后,由于所学专业与审判业务相差太远,付必雁学惶恐难当,不知如何下手。为尽快适应审判工作,他在抓紧每一个学习机会如饥似渴的学习法律理论,经常是晚上学法律理论知识,白天又认真对照同事的审判活动进行学习,有模糊或不解的地方及时请教。

同事对他说“你这样何苦!学习法律知识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要慢慢地来,不能一口吃个大胖子。”他诙谐地说“这不叫一口吃个大胖子,而叫笨鸟先飞”。通过半年多的艰苦努力,他已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在罗布古法庭、娜姑法庭工作期间,他除了认真完成自己的审判工作任务外,还主动兼任法庭的内勤,承担起全庭的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的打印、校对工作、诉讼费用的收缴、收结案登记和复杂的月报表报送等一系列工作。他参加工作不到3年的时间,个人办案就达320余件,在所承办的案件中,没有一件超审限,上诉的案件没有一件被发回重审。
正是他这种孜孜不倦,“笨鸟先飞”的学习精神,付必雁迅速成长成为院里出名的“办案能手”,以2020年为例,他所负责的民一庭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47件,结案507件,结案率为92%。

 

用心办案做当事人的“贴心人”

参加工作二十余年来,付必雁一直坚守在审判一线,作为一名从会泽农村走出来的法官,他对百姓间发生的纠纷司空见惯。在他看来,农村纠纷大多是一些小纠纷、小摩擦引起,并不是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所以每接到一件案件,他都仔细地调查,找准双方争议的焦点,分析当事人的心理,在调解中付必雁同志能巧妙地把法律知识和农村的良俗有机地结合,在平和的气氛中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案件办理过程中要注意细节,用心办案,尽可能避免错误。”说起这些年案件办理,付必雁对其中一件印象深刻。老王的儿子从昆明给老王买了一条狗,没过多久,这条狗走失了,老王觉得甚是可惜,但是走失了也没办法。结果过了三四年,老王发现同村老李家的那条狗和他家走失的那条狗很像,于是老王在心里认定,他家的那条狗是被老李家偷走的。为了这条狗,两家人犹如高手过招,来来回回斗了好多个回合,终于有一天,老王去老李家把狗牵回家的时候被老李用木棍打伤了。

老王一纸诉状把老李诉到了法院,付必雁在详细了解案情后,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老王、老李一直在为那条狗的归属问题争论不休,双方甚至提出要给狗做DNA鉴定。

“为啥不直接把狗判给老王家算了?反正这狗也不值几个钱。”面对多次调解未果,书记员问付必雁。“如果简单把狗判给老王家,那岂不是认定那条狗是老李偷的了?”面对书记员的疑问,付必雁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其实老李何尝不知道那条狗不值钱,但是他一直坚持打官司的原因不就是为了证明他没偷那条狗吗。

“远亲不如近邻,你们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为了一条狗,你们现在闹得不愉快,甚至路上遇到看到对方都觉得不高兴,影响一天的心情,其实这样得不偿失。”在付必雁的多次劝说调解下,双方终于放下心结,由老李赔偿老王1000元的医疗费,而那条狗也被老李家送走。这场因为一条狗而引发的“战火”才得以平息。

“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是付必雁心里的座右铭,案件一接手,他总是第一时间向被告发出应诉通知书,恨不得马上结案,尽快解决纠纷。有时面对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有的人就会说“调解不了按法律规定判决算了!”但是在付必雁看来,调解结案能有效地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化解矛盾效果比判决好得多。多年来,付必雁共审结各类案件2000余件,调解率均在70%以上,故他也赢得了“调解大王”的美誉。

不给面子的“倔驴”

有一次,付必雁一个多年的朋友约他吃饭,他心里也没多想,下班后,他到了约定的地方,一看,他发现有案件当事人在,他扭头就走。他的朋友连忙追上来,拉住他说:“这么多人在这儿,给我个面子吧!”付必雁说:“这不是面子问题,而是原则问题。我可以给你面子,但法律不给我面子。”说完付必雁就走了。

做法官多年,难免有一些沾亲带故的人来旁敲侧击地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他总是回复说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办理,而了解他的亲戚朋友就会站出来说:“别问了,问了也没用,他就是头倔驴!”也正是他这种坚持原则、洁身自好,不为名所动,不为利所驱的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信任。

 

“躲起来”的父亲

 

说起对两个孩子陪伴与教育,总是笑呵呵的付必雁脸上也显现出些许的无奈与愧疚。付必雁的爱人在会泽县人民医院上班,也加班成常态,忙起来没日没夜,接送孩子上下学倒成了摆在夫妻俩面前的一件难事。在老大上幼儿园的时候,付必雁经常因为工作忙而迟到或者甚至忙到忘了去接儿子放学,下午五点半放学,付必雁经常六点半甚至更晚才去接他,有时候孩子就会问他“你给是故意躲着不来接我?”,有一次幼儿园的保安甚至逗儿子玩说:“你爸再不来接你,我就把你卖了。”因为经常忙不得接孩子放学,付必雁就拜托住在附近的亲戚帮忙接孩子,后来也就渐渐成了常态。现在大儿子已上初中,老二刚上幼儿园,付必雁又开始了常年请亲戚接孩子放学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