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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沾益法院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
  • 发布日期:2021-08-23
  • 阅读量:68931

 

沾益法院召开

执行异议听证会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强化阳光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召开一罚金执行案执行异议听证会,区委政法委、区扫黑办、区检察院、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等部门,涉被执行财产所在地街道居民委员会、社区及居民小组均派员参加。

 

 

被执行人代某某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串通投标罪、妨害公务罪、诬告陷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5万元。因其未主动缴纳罚金,刑事审判部门将该案移送执行部门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其位于沾益区某居民小组的房屋一套,吴某某闻讯后,以代某某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为由提出执行异议。

 

沾益法院为认真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召开听证会,会上,异议申请人详细阐述了异议请求及事实和理由,出示了相关的证据材料;承办此案的法官出示了相关的调查材料,与会的各部门代表分别根据《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对吴某某与代某某转让的房屋产权性质、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对涉黑恶犯罪财产刑执行的相关政策规定等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执行听证:是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根据当事人、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组织有关当事人进行公开举证、质证和辩论的程序,目的在于确定执行异议是否成立,以及执行措施是否正确的司法活动。执行听证可以最大限度保障执行异议案件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扩大执行公开的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