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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治理】富源法院助力市域治理
  • 发布日期:2021-11-02
  • 阅读量:57652

 

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富源县人民法院营上人民法庭联合营上镇都格村委会,积极协调社会调解力量向基层延伸,形成村民小组调解与法院诉前调解优势互补、法院审判力量与社会调解力量有机结合,探索出符合“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村民小组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理念,有力助推乡村市域治理现代化。

 

 

及时介入、主动靠前化解纠纷,联合村民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室,实现民调诉调无缝对接。当村民有纠纷发生时,由村民小组长先行赶到落实纠纷概况,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分别处理。邻里之间、兄弟之间的家事纠纷由村民小组及时处理,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涉及土地、低保等类型的纠纷由专门的土管员、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均依法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导入诉讼程序。真正实现了诉调民调的互通有无。

提升基层治理模式,建立八大员、综治员、调解员奖励激励等一系列制度。依托村民小组成员组建人民调解员队伍,将村民小组工作延伸到法院的诉前调解、文书送达、矛盾化解等环节,充分发挥村民小组在矛盾纠纷中的源头化解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更好的为辖区居民服务,保障村民生产生活稳定。

营上法庭将始终坚持内外协调、上下联动、综合施策,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推动机制创新,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的共建、共治、共享,将进一步深入开展诉源共治、多元解纷工作,从源头上防止矛盾转型升级,切实减少“民转刑”、极端恶性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