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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宣威法院助力八旬老人“老有所护 ”
  • 发布日期:2021-12-15
  • 阅读量:89034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羊场法庭巡回审理了钱某、何某诉钱某甲、钱某乙、钱某丙赡养纠纷,并对案件组织调解,在确定赡养费给付的同时进一步解决了钱某、何某的日常看护问题。

随着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下字、按下手印,这场父母状告子女的纠纷也终于落下了帷幕。

 

今年10月,钱某、何某到羊场法庭起诉要求三子女支付赡养费。接收案件后,承办法官研判案情时发现,2位原告均是80多岁的老人,腿脚不便。为了方便当事人,承办法官决定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巡回审理该起案件,并提前邀请了村小组组长到庭参加调解工作。

 

开庭当天,看到两位老人行动不便需靠拐杖支撑出行,还存在听力受损等情况,承办法官意识到单纯给付赡养费并不能当然地解决钱某、何某日常生活问题,于是决定将两位老人的日常看护也纳入案件中进行调解。

充分考虑三被告均已成家需外出务工维持生计和两名原告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与村小组组长动之以情、晓之于理,积极为当事人提供调解思路,经过努力,最终确定了由钱某甲等三人当场给付了赡养费1000元,三人照看两位老人以十天为轮换的调解方案。两位老人申请撤回起诉,该案得以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