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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少年的你】沾益法官的周末温情
  • 发布日期:2021-12-15
  • 阅读量:76434

编者按: 强制执行,在人们的印象里往往是硬派而严肃的,然而,有一种特殊的案件却不宜强制执行,即抚养权纠纷案。毕竟涉及的孩子不是财产,感情不能强制。

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及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周末“不打烊”,温情执行一起抚养权纠纷。

判决生效后孩子却不在身边

不行, 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米某以感情不和为由,于今年5月向沾益法院提出离婚诉求,经委派调解,米某和杨某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内容约定:婚生女杨小某由米某抚养、婚生子由杨某抚养,然而婚生女杨小某却在双方离婚后选择与杨某共同生活。米某遂于2021年12月7日向沾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杨某将婚生女杨小某交由自己抚养。

孩子不是财产

感情不能强制

收到案件后,执行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杨某,同时要求杨某于12月10日将婚生女杨小某带到沾益法院。然而杨某表示“杨小某在上学,12月10日是星期五,不方便来”,为了不影响杨小某正常的学习生活,执行人员决定放弃周末休息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于12月11日,周六上午九点一起到执行局协商处理。

周六上午八点半,申请执行人米某便来到执行局办公室,等到九点一刻被执行人都未露面。经电话询问才得知,原来是婚生女杨小某不愿意由米某抚养,所以杨某就没有按通知时间来法院。直到十点左右,杨某才独自来到执行局办公室。但双方当事人见面之后,各执一词,互相争执,米某甚至一气之下夺门而去。

 

情与法的交织

让寒冷的冬日充满司法温情

怒气冲冲的米某走到门口正好遇到沾益法院院长武韶岗,在了解案件原委后,武韶岗将米某劝回执行局办公室,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待米某情绪稳定后再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

 

 

虽然父母感情不在,但对孩子的爱不会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亡,从双方的言辞中能看出,这对父母都很疼爱孩子。武韶岗指导执行人员从孩子身心健康方面着手,尽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经过近2个小时的劝解,申请执行人米某考虑目前孩子已经跟随杨某一起生活,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米某决定放弃对婚生女杨小某的抚养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对于这个执行结果,既在情理之中,也在意料之外。虽然有一种爱叫放手,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成全对方。

其实,那些印在纸上的法律条文并不冰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沾益法院的执行员们让法礼情相结合,既化解矛盾纠纷,又避免将来的隐患,在寒冷的冬日里带来别样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