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法要闻 > 正文
【形色案例】顺手牵羊 ,赔钱还获刑
  • 发布日期:2021-12-15
  • 阅读量:3187

近日,罗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盗窃案,法庭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李某某于2021年7月16日16时到罗平县罗雄街道法苑小区袁某某家收废品时,趁袁某某家里无人之机,将袁某某家的一台旧相机、两块旧手表及1000元人民币盗走。经价格认定,袁某某家的两块旧手表价值人民币320元,一台旧相机价值人民币200元,盗窃财物价值1520元。案发后,所盗财物被追回发还失主,其家属赔偿了失主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鉴于被告人李某某犯罪后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表示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