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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杯】罗平: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这对夫妻进看守所
  • 发布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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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甲,王某乙,鉴于你们夫妻均未履行与申请人温某丙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第一期案款,现在我们依法对你们夫妻二人采取司法强制措施”。这是罗平县人民法院2021年12月22日下午发生的一幕。

开始慌了的这对夫妻,赶忙与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温某丙商量如何履行事宜。

温某丙称,李某甲、王某乙夫妻二人与温某丙曾合伙种植蔬菜等,后双方于2020年5月17日结算,李某甲、王某丙尚欠温某丙33620元。因李某甲、王某乙未还温某丙上述欠款,其便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甲、王某乙还清欠款。2021年6月2日,该案经法院调解,确定由李某甲、王某乙于2021年9月3日前给付温某丙30000元。调解生效后,李某甲、王某乙未按期还款,温某丙申请了强制执行。

 

李某甲、王某乙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李某甲、王某乙与温某丙于2021年9月18日第一次走进罗平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在执行员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即:李某甲、王某乙偿还申请人35000元,从2021年9月18日开始每季度偿还6000元,直至案款还清为止。温某丙同意解除被执行人李某甲、王某乙的限制高消费及银行卡的冻结。2021年12月22日下午16时左右,申请人打来电话反映,被执行人李某甲、王某乙未履行第一期执行和解案款,请求法院执行。执行员立马打电话给李某甲、王某乙,告知二人立即到法院执行局来。二人听到法院干警的通知后,第二次走进了罗平法院执行局的同一间办公室,反复向执行干警诉说只找到1000元,没有能力再凑钱了。鉴于李某甲、王某乙再次失信,罗平法院当即对李某甲、王某乙宣布了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看到法院动硬了,李某甲、王某乙开始意识到事情不大妙了,连忙承诺3天内补交第一期和解款6000元,同时答应法院将二人用于卖菜的小货车开到法院来做保证履行的“保物”。执行干警当即带着被执行人王某乙找到其卖菜的小货车,帮其从车上卸完蔬菜并帮其抬回家后,将小货车开到了法院。

 

第二次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履行协议后,李某甲、王某乙也才得以提前解除拘留。但是罗平法院在第二次执行和解协议中也给被执行人李某甲、王某乙上了一道“紧箍咒”,如果李某甲、王某乙再次拒不履行,将面临再次拘留等法律制裁。而李某甲、王某乙也信守承诺,在被解除拘留的第二天将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第一期欠款交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