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我要做一面锦旗送给你们,代表我对你们的感谢,你们辛苦了”。“不用感谢,这是我们的本职工作,能够成功追回你的宝马轿车,我们的努力是值得的”。拖着疲惫的身躯刚从曲靖加班执行回到家的我,听到申请人王某甲打来的感谢电话,我很欣慰,一块压在心里很沉很沉的“巨石”总算尘埃落定了。回想这些天来和兄弟们的劳碌奔波,这不正是我们为民司法的最好诠释?
王某甲与杨某乙因生意往来,王某甲用自已的宝马车换了杨某乙的小货车。后双方发生矛盾对簿公堂,经罗平县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由双方于2021年6月9日相互返还彼此车辆,并由王某甲支付杨某乙修理宝马轿车的费用23000元的协议。但杨某乙在调解协议生效后拒绝返还王某甲的宝马轿车,王某甲不得已于2021年6月10日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情并不复杂,但接下来的执行可谓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第一次,申请人王某甲电话反映被执行人杨某乙在曲靖市某农贸市场开店卖猪肉,请求法院立即出警。执行干警一行4人立即驱车从罗平上曲靖,不料却扑了个空,被执行人杨某乙店门紧锁,人去肉空。经电话联系,杨某乙答应到店里来处理,但是2个多小时过去了,仍不见杨某乙出现,且天色已晚。无奈,执行干警只好暂住曲靖一晚,等待时机,第二天赶早去店里抓人。第二天早上待执行干警赶到杨某乙猪肉店里时,店门还是紧锁,执行干警再次扑了个空,执行干警被迫取消执行赶回罗平。此后一段时间,打草惊蛇后的杨某乙很少去店里,且故意消失在执行干警的视线里,与法院和申请人玩起了躲猫猫。
第二次,执行干警从昆明执行转道曲靖突然赶到杨某乙的店里,执行干警还是扑空,看着紧锁的店门,执行干警在向农贸市场管理人员了解情况后被迫再次取消执行。“张法官,我在曲靖守到杨某乙了,你们快点来。”2021年9月16日下午,承办法官接到申请人王某甲的电话反映,立即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后并带领执行干警及时赶往曲靖执行。下午18时30分许,我们在被执行人杨某乙所居住小区附近蹲点,准备“守株待兔”,然而,守了1个多小时仍不见被执行人杨某乙的踪影,我们随即赶到小区物业一问,值班人员说没有看见杨某乙回家。在安保人员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杨某乙居住的房屋门前敲门,但没有人开门回应,而申请人则向我们反映,被执行人杨某乙进了小区回家了。在多次敲门和打电话给杨某乙没有回应后,执行干警立即决定蹲点守候。我们将警车停在杨某乙家房屋下面的楼梯口旁边,由两人守在楼梯门口,我则一夜守候在杨某乙家的门口。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被执行人杨某乙却始终不见开门,难道被执行人杨某乙没有回家?不可能,杨某乙的面包车还停留在他家小区附近。然令我们大吃一惊的是,杨某乙的面包车在天亮后却不见了,我们一下傻眼了,调来小区物业监控反复查看,也没有看到杨某乙进出小区的影像,无奈的我们最后只有打道回府。
两次突击却无功而返,不免挫败了一点我的自信心,难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料,2021年9月23日星期六早上,我的电话里传来了申请人王某甲急切的反映,“张法官,昨天晚上被执行人杨某乙的儿子和我约好了今天在曲靖杨某乙家居住的小区附近相互交还车辆,请你们法院出警。”“你不要告诉杨某乙的儿子我们法院到场,你想方设法稳住他,我马上请示领导后立即带人上曲靖来,你们找车把应退还被执行人杨某乙的小货车拉到你和他交还车的地方”。敏感的我立即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并迅速召集执行干警驱车赶往曲靖。下午14时30分,申请人王某甲在被执行人杨某乙居住的小区门口附近与杨某乙的儿子杨某丙接上了头。出动!我们从警车里一下拥上去,将正在与王某甲交谈的杨某丙围住,要求其父亲将宝马轿车返还给王某甲,但其声称宝马轿车在他父亲那里。经杨某丙与其父电话联系,其父答应交还宝马车,但是需要时间,我们当即电话告知杨某乙,如果30分钟不来交车,我们将以对抗法院执行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然而杨某乙的妻子不知从何处赶到我们警车边与我们交涉,并告诉其儿子将车钥匙拿给她。我们立马警觉起来,从杨某丙手中拿到了一把钥匙,经申请人王某甲辨认,确实是她的宝马轿车钥匙,由此我们断定宝马轿车就在我们附近。我们立马开车去找,没有找到宝马轿车,却找到了杨某乙家的车,后我们返回到杨某乙居住的小区附近,继续要求杨某丙与其父亲联系交车事宜,最后“狡猾的”杨某乙被迫告知其儿子杨某丙带着我们穿越了两条街后,最终在道路一旁的停车区找到了王某甲的宝马轿车,而被执行人杨某乙却始终没有露面,只是委托其儿子代其办理了交车手续。
至此,历时108天的宝马轿车终于成功追回。就在我们赶回罗平的当天晚上,王某甲打来电话连声感谢,并表示要送一面锦旗对我们表示感谢,我告知她这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不用感谢。但王某甲后来还是到法院给我们送来了一面锦旗,锦旗上书写着“惩恶扬善,执法如山”,八个金色大字,铿锵有力,这正是对我们108天来努力工作的较好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