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罗平县人民法院大水井法庭通过三小时的努力,诉前成功帮助务工人员追回拖欠五年的劳务费。
杨某某给李某某运输木料,经过结算,共计60000元工钱,李某某付了42000元之后未再付款,2020年双方在鲁布革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达成协议,李某某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欠18000元劳务费,经杨某某多次催要,李某某再次爽约,杨某某遂决定到法院起诉李某某。
6月9日上午,60岁的杨某某步履蹒跚的走进大水井法庭。法官通过查看立案材料、倾听纠纷经过后,通过电话马上与李某某取得了联系,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
经过半小时的反复沟通,杨某某表示,自己与李某某合作的时间也很长了,其实也不想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要钱,但是李某某不接自己的电话,在逃避责任,自己儿子要结婚,也是急需用钱。
李某某表示,自己现在还欠别人钱,不能一次性还款,当天能付10000元,剩余8000元8月底付清。最终杨某某同意了李某某的支付方案。
法官考虑到杨某某是从贵州兴义来的,大清早从老家来到法庭,还没有吃饭,而李某某在罗平县城,又不太会使用智能手机,遂告知双方下午两点到法庭,给双方做司法确认。下午15时,双方拿到裁定书,李某某当庭支付了杨某某10000元,表示剩余8000元也会按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