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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宣威:依法带娃绝不是说说!
  • 发布日期:2022-07-13
  • 阅读量:20685

家庭教育指导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羊场法庭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发现当事人消极履行抚养义务,立即责令当事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6月30日,羊场法庭审理王某(女)诉母某(男)离婚纠纷。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竟以家庭贫困、老人生病、经济负担重且担心带着孩子影响自己再婚为由,均不愿意抚养三个未成年子女,互相推脱,甚至想把孩子遗弃在法庭。

见此情况,承办法官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责令父母双方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根据法律法规,法官向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及普法教育,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告知遗弃未成年子女的法律责任,并结合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等优良传统,为案件当事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通过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告诫,双方当事人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女方忍不住说道:“对不起法官,给法院添麻烦了,我以后一定会把孩子带好。”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未成年人监护人应该积极主动承担责任,对于不正确履行义务的家长,法院将依法责令其接受指导,如果有虐待、遗弃等情形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对其进行惩处。在此提醒广大家长,依法带娃,绝对不是和你说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