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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沾益:“一波四折”的探视权保卫战
  • 发布日期:2022-07-22
  • 阅读量:10142

相比于执行金额明确的金钱给付类案件,“行为执行”一向是执行中的难点,尤其是不可替代的行为执行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例如探视权执行纠纷,孩子的主观能动性、监护人是否配合等因素都极大影响着案件的执行进程。

近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将一起探望权纠纷以温情方式化解,尽可能的为孩子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周某与余某经自由恋爱步入婚姻生活,双方婚姻基础较差,婚后二人因家庭生活琐事时常发生吵闹,周某遂向沾益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依法审理,准予周某与余某离婚,判令婚生子余小某由周某抚养,余某对婚生子享有不定期探视权,周某负有协助义务。

 

然而判决生效后,每当余某欲前往探视儿子,周某便以二人之前的矛盾为由,阻拦父子二人相见。念子心切的余某遂向沾益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维护其作为父亲探视孩子的权利。

 

一协商

 

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立即通知被周某前往法院履行义务。

 

“我对他太了解了,每次都是喝酒之后凌晨两三点打电话来要看孩子,所以我才阻止,如果不这样,他想看孩子随时都可以来看。”

 

在干警与周某第一次交谈中,周某态度诚恳,单从此时的情况看,如果余某能改正,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的几率很大。

 

二协商

 

然而,事情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当执行干警通知余某到庭与周某协商处理时,双方就探望孩子的地点、是否能将孩子带回家及带回家时间的长短再次产生分歧,新仇加旧怨,两人开始不停地指责对方,见双方情绪越来越激动,协商只得中断……

 

之后,执行干警又多次电话联系二人,听两人讲述孩子的性格、思想动向、原夫妻间的矛盾症结等,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下,双方答应再次心平气和协商处理。

 

三协商

 

然而调解当日,周某再次因各种理由一直未到庭……执行干警随即前往周某的住所,向其进行思想疏导教育。

 

“你们虽然解除了婚姻关系,但父母与孩子的亲情是剪不断的,让父亲定期与孩子团聚,也有利于弥补家庭解体给孩子造成的感情伤害,减轻孩子的家庭破碎感,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希望你能好好考虑,不要将自己的怨恨强加到孩子身上,给孩子造成心理创伤。”

 

四协商

 

待周某想通,双方冷静一段时间后,执行干警第四次组织二人协商该问题,再次就双方的矛盾点进行耐心劝导、释法明理。最终,两人都愿意放弃分歧,各让一步,就探视地点及探视时间达成共识。

 

余某得以见到久别的孩子,该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执行干警

有话说

 

夫妻无论以什么样的原因离婚,都不要将积怨和不满转嫁到一方的探视权上,一方所享有的探视权,其目的在于抚慰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造成的伤害,面对骨肉亲情时,作为父母要设身处地为孩子想一想,切莫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因成年人之间的纠葛受到二次伤害,已经缺失了完整的家庭,孩子不能再缺失父爱和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