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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十年】十年:褪去“稚嫩” 烙上“深沉”
  • 发布日期:2022-10-27
  • 阅读量:3339

转眼间

从法学生到法院人

已快满十个年头

回望十年的点点滴滴,已渐渐褪去法学生的“稚嫩”,深深烙上“法院人”的责任和“深沉”。

 

2013年,党的十八大刚胜利召开不到一年,站在高三十字路口的我,面临着人生又一次大的抉择。

说实话,那时候,对法学,更多的是“懵懂”。我印象很深,高考完,班主任拉着我的手告诉我:“你这口才比较不错,心思又很细腻,可以读法学嘛,毕业当个法官或者律师,都很不错。”老师的提点,让我第一次对法学产生了深刻的印象,征询家人意见,上网做足“功课”,我毫不犹豫的报考了云南大学法学院,最终如愿以偿。

心里有了一颗种子,就会生根发芽。步入了大学殿堂。在这里,有了老师的谆谆教导,有了同学的悉心帮助,除了课堂学习,我们还开展课外实践,到法院参观实习,逐渐打开了法律之门。

四年的大学生活,除了知识的滋养,认识的提升,更多的是,让我深深的对法律产生了热爱,知道自己想干什么,能干什么。

 

怀揣着梦想,参加了省考,并荣幸进入宣威法院工作。然而,“高大上”的理想面临一次次实践,却显得“尴尬”。尤其是,不多久我就来到立案庭工作,我的心中难免忐忑:立案的流程是什么、如何与当事人沟通、如何审查案件等等,我都一无所知。

那时的我,不敢接当事人电话、生怕说错什么,面临纷繁负责的“民事立案”,我不禁打起了“退堂鼓”。这个时候,庭长、吕姐、黄姐等,不厌其烦的给我出主意,教我方法,慢慢的,我开始适应起来。有一次,我犯了一个小错误,黄姐非但没有责怪我,反而安慰我说:“当事人很有可能填错信息,重要信息一定要仔细核对。慢慢来,熟能生巧。”

渐渐的,我开始成长。从不敢接当事人电话、生怕说错什么,到积极主动打电话给当事人确认文书是否收到、能否按时来开庭,进步是明显的,也养成了在记事本上随时记录代办事项的好习惯,工作上的进步让我很有成就感。在立案庭,我深深感受到,这个看似平凡的岗位,一点也不平凡,尤其是立案庭的法官,都是日复一日地默默用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诺言,听到当事人感谢的话语,我想,这就是他们最欣慰最自豪的时刻。

 

既有实践的锻炼,更有理论的滋养。在宣威法院,我时时刻刻都感受到院党组对青年干警成长的重视。“一堂好课”“道德大讲堂”“普法课堂”……通过一次次专题讲座,我的理论修养得到快速提升。作为一名年轻党员,我还有幸参加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并作为青年党员代表进行发言,分享学习心得体会。在院领导的关心下,我们一起参加“庆五四·青春行”登山比赛活动等等,正如比赛结束时所说,在法治奋斗的道路上,我们青年干警,目光如炬,心中充满阳光;创先争优,步伐慷锵有力;团结互助,凝聚青春正能量。

到了法庭,工作更加复杂,还要成为一名全能的“多面手”。在庭长、副庭长均为女性的情况下,我们在庭长的带领下,利用女性感情细腻、善于沟通、倾听、耐心亲和等特质和法官思维缜密、独立理性等职业特征,秉持“六心”理念,在家长里短中理清法律关系,在法与情、情与理中寻求最佳结合点,增强司法柔性和情感治愈性,打造出“不怕苦、不畏难、敢为人先;有智慧、有能力、团结温馨”的巾帼法庭。

 

有个案件,印象就非常深刻。案件中,原告周某诉请要求被告吴某将道路上堆放的空心砖以及在其家门口的柴炭清除干净。因案涉道路影响村间多户人家通行,且被告方年纪较大,抵触情绪十分强烈。

在开庭前一天,庭长带着我们再次到达现场查看情况,被告方老人对抗情绪十分激烈,完全不配合法庭开展工作,庭长心里也对第二天能否顺利开庭犯愁,但在即将离开现场的时候却出现转机。老人突然拉住庭长的手,和庭长诉苦、抱怨、宣泄心中的不满,庭长一直耐心倾听老人的意见,和老人拉家常,用柔情安抚老人情绪。这才为第二天能顺利开庭、调解、执行奠定基础。

 

最终,法庭与多部门齐心协力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门口将作为公共场地使用,双方都不能再次将其占为己有,影响公众使用。为防止双方再次因此场地引发矛盾,村委会将在现有公共地界浇筑水泥地板。

耐心、细心、知心,用柔情彰显司法温度,以积极的担当为辖区和谐安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疫情之下,我们非但没有“躺平”,更是在庭长的带领下,积极创新方法,通过微信送达、微信质证、微信调解、微信开庭等“线上”办案方式,顺利办结多起案件,既避免了当事人来往法庭奔波,又避免了人员集聚带来的感染风险,受到了一致好评。

 

从法学生到法院人,褪去的是“稚嫩”,换来的是责任,老练,沉稳,更深深烙上了法院人的“深沉”。我越来越体会到,信仰不是挂在嘴边就行的,在法院中,要实现信仰,貌似没有捷径可走,只有认真接待每一个当事人、审查每一个案件、开好每一次庭、整理每一本卷宗,才有可能去实现自己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