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络上经常有这样的兼职信息,即用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卡帮别人办几张银行卡或者帮人提取几笔现金,每天就能轻松收入几百元甚至上千元。这看似简单且收入巨大的工作,吸引了不少年轻人,殊不知,这高薪的背后却是为不法分子“跑分”洗钱。
近日,师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为他人“跑分”,被以“帮信罪”定罪处罚的案件。
案件详情
经审理查明,2022年6月至7月期间,夏某为获取不法利益,多次驾车带人前往贵州“跑分”,由其所带领前往人员提供银行账户交由他人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者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经查证,其所带领前往人员提供账户所结算资金总额达1103275元,其中查证转入资金系电信诈骗资金合计708272元。
2022年7月4日和7月10日,魏某持自己银行卡跟随夏某前往贵州跑分,魏某提供其本人名下2张银行卡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单项结算资金合计292205元,其中经查证系电信诈骗资金的有194180元。
夏某、魏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夏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魏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01
跑分
“跑分”一词,很多人听起来很陌生。跑分是指借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转账,每转一定的金额收取相应的佣金,实质上是为电信网络诈骗或网络赌博等其他犯罪,提供洗钱帮助的一种犯罪行为。
当上游电信诈骗或网络赌博的犯罪分子需要转移赃款时,发布指令给跑分客,跑分客按照其指示向指定的账户层层转账,最终达到上游犯罪分子的手中,实现上游犯罪分子足不出户、手不碰钱即可将犯罪所得收入囊中的目的。
02
帮信罪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有以下七种:
▶为3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5万元以上的;
▶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
▶2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官后语
广大网民必须警惕“跑分”陷阱,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切勿因眼前小利而出售、出借个人微信、支付宝账户信息或银行卡,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天上不会掉下馅饼,兼职还是要踏实付出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