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年春节刚过不久,宣威市法院人民诉讼服务中心迎来了一位要求起诉自己子女的老人家。经绿色窗口工作人员初步了解,老人刘某已70多岁,老伴去世后,刘某与三个子女多次因赡养问题发生争执,老人希望子女平时给予自己更多的照顾与陪伴,子女则认为自己家庭负担较重,需长期外出务工,无法做到老人的要求。
为有效化解该起因赡养引起的家庭纠纷,避免父子对簿公堂加剧矛盾,工作人员向老人充分释明诉前调解的优势,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家事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徐银鞠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老人的三个子女取得联系,确定时间进行现场调解,在充分了解当事人想法后,耐心释法析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赡养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老人的两个儿子定期支付老人生活费并轮流照看老人,老人的女儿定期探望老人,每年老人生日,三个子女共同陪老人过生日。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对子女经济供养的要求减少,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更加注重子女“常回家看看”和陪伴在身边的“精神供养”。在老有所养的基础上,更多老年人追求老有所乐,在赡养问题上除经济的供养外还包含生活的照料和精神的慰藉,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本案中,调解员引导子女采用定期探望老人、共同陪老人过生日等方式帮助老人克服晚年精神上的孤独与恐惧,最大限度弥合亲情,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