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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法院:“向阳花”护“未”成长
  • 发布日期:2023-05-25
  • 阅读量:32717

今年3月,会泽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案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案件时,针对监护人疏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情况,联合会泽县妇联、县教体局、团县委、县关工委发出《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职责。

法官案后回访中,多次与未成年被害人小雨(化名)的父母进行沟通,了解到小雨在案发后不愿与他人接触、交流,终日沉默寡言,有时还会出现砸东西等行为。


近日,为引导她走出阴影,积极面对生活,在征得小雨和小雨父母的同意后,法官及时与会泽县妇幼保健院取得联系,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小雨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


心理咨询师与小雨和小雨的母亲进行了沟通交流,通过引导询问、心理测评、观看视频等专业心理治疗方式,对小雨进行了心理干预和疏导,并引导小雨的母亲采用恰当方式在日常生活中对小雨进行引导和关爱,共同帮助孩子回归正常生活。


今年以来,会泽县人民法院打造“向阳花”司法护未品牌,深入开展“朝阳”、“暖阳”、“向阳”行动,与会泽妇幼保健院建立协作机制,委托会泽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心理咨询师,开展未成年被告人或被害人的心理干预、疏导,及时了解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开展针对性保护。与县公安局、检察院、教体局、司法局、团县委、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建立工作机制,重点围绕联合普法、信息共享、工作互通、问题通报、工作调研和未成年人救助等方面开展协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起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