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把手机卡、银行卡
交给他人,就能轻松赚“快钱”
真有这种好事?
注意!千万不要相信!
否则你可能会沦为
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帮凶!!!
现场观摩庭审
6月27日上午,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邀请曲靖衡水实验中学、马龙区通泉中学130余名学生走进庭审现场,旁听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的审理,通过真实的案例“沉浸式”学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帮助青少年群体提升电信网络诈骗手段的识别能力。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间,在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被告人王某先后组织邀约被告人全某、徐某等多人到昆明城区内,分别出租其名下的银行卡、手机等帮助实施电信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转移资金一千万余元,从中获利七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该案以案释法,重点围绕“帮信罪相关法条及构成要件”、“帮信罪的危害”以及“如何防范帮信犯罪陷阱”等方面,引导同学们要自觉遵法守法,时刻保持警醒,抵制蝇头小利诱惑,避免落入“帮信罪”陷阱。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观摩“帮信罪”庭审,既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还学会了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不断增强自我防诈骗意识,用自身实际行动抵御各类诈骗犯罪,做到不理睬、不点击、不转账、不轻信、快报警。
什么是帮信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下一步,马龙法院将有针对性地选取适宜旁听的案件,常态化邀请在校师生、群众代表、企业代表等群体观摩庭审,通过靶向普法、以案释法,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增强公众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