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8日,宣威市公安局宛水派出所接到陶某报警称其被他人以合伙做工程为由,骗取2万余元。
经了解,2023年6月份,陶某经人介绍认识“吕某”。不久后,“吕某”联系陶某,称自己有几个工程项目,邀约陶某合伙一起做,有钱一起赚。6月18日,“吕某”带陶某来到宣威板倘路母家屯一片空地,称要在该空地建挡墙。经“实地”考察后,陶某便与“吕某”达成合作意向。“吕某”告诉陶某,要购买15个工人的保险,陶某将12900元保险费支付给“吕某”后,便返回老家贵州做施工准备,后“吕某”告诉陶某工地手续不全,不能动工。
7月14日,“吕某”再次联系陶某,称得到了400万元的工程拨款,准备先给陶某50万元的启动资金,但要交14600元的税,双方各承担一半。随后,陶某将7330元微信转账给“吕某”,然而并未收到50万元,工程也一直未启动,感觉被骗后,陶某连忙来到宛水派出所报案。
根据陶某提供的线索,经过大量的调查和摸排走访,民警最终确定了嫌疑人“吕某”的真实身份,“吕某”真名为方某友(男,38岁,宣威某乡镇人,小学文化),民警依法将方某友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据方某友交代,其为了个人高消费,想到了骗取陶某的钱财的“妙计”,诈骗所得的2万余元已全部被方某友挥霍一空。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方某友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8月16日,犯罪嫌疑人方某友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宣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