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师宗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
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袭警案
三名被告人获刑6个月
案情直通车
2023年1月26日中午时分,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的师宗县公安局彩云派出所民警前往“石洞会议旧址”附近处理事故。
没想在现场开展调查过程中,事故当事人张甲的堂兄张某波为帮助张甲逃避法律责任,指使其妻子魏某会顶包谎称是肇事车辆驾驶员。
当顶包行为被识破后,张某波对警察进行辱骂,并谎称其遭到警察殴打,张甲的父亲张某生亦对出警人员进行辱骂。随后,张某波的父亲张乙到达现场,听信张某波的叙述,与张某波、张某生一起对现场两名辅警实施殴打,导致两名辅警不同程度受伤。
法院审理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波、张乙、张某生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某波、张乙、张某生在本案中系共同犯罪。
最终法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生、张乙、张某波犯袭警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公安民警依法履职的权威不容侵害和亵渎,对于侵害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严惩不贷。希望广大市民理解并支持人民警察工作,自觉尊重、积极配合民警依法履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