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曲靖市法官协会换届大会暨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审议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曲靖市法官协会章程》(修正案),并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理事、监事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会上,曲靖法官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太祥红代表第二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曲靖中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李涛代表第二届理事会作财务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曲靖市法官协会第三届理事会39名理事、18名常务理事,1名监事,并召开新一届理事会。
通过投票选举,太祥红当选曲靖市法官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骆建才、张红梅、陆国生、杨安平、高红丽当选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付卫红当选第三届理事会秘书长,赵亮当选第三届理事会副秘书长。
“充分发挥法官协会能动作用,号召广大法官立足审判职责,致力于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服务好法院工作;充分发挥法官协会在开展法学研究、加强业务培训、促进法官交流学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廉洁自律,把协会作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升法官综合素质的有力抓手。”会上,新当选的曲靖市法官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太祥红作了表态发言。
法官协会要求
法官协会作为法官的“娘家”,要充分发挥协会作用,维护保障法官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为广大法官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服务。
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协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法官协会作为由法院法官组成的社会组织,要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将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在做好协会工作的实效上,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主动融入工作全局,服务促进法院发展。
紧紧围绕全市法院工作全局,切实履行协会章程赋予的职责,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发力点,聚焦审判执行工作,动脑筋、想办法、出主意,当好法院工作的“参谋助手”。
坚持服务法官,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为法官依法履职、能力提升、权益保障提供服务保障;积极发挥建言作用,密切关注法院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努力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做好法院工作提供参考;积极发挥宣传作用,拓展宣传内容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各类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展现新时代曲靖法官队伍的新形象、新气象,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协会健康发展。
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法官文化、体育生活,持续给予人文关怀,将协会真正建设成为法官之家 ;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和社团管理规定,严格依照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履行章程规定的权力和义务,加强自我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协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