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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巡回法庭进集市,男子容留他人吸毒获刑!
  • 发布日期:2023-09-28
  • 阅读量:44915

巡回法庭进集市

一男子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


9月25日上午

陆良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陆良县马街镇海界村集市

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在集市公开开庭

“庭审现场”变“普法课堂”

让当地群众零距离接受禁毒教育


经审理查明,2023年春节前,陈某波容留陈某进等4人在其自己家中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片(俗称“小麻”)。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波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证据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庭结合其具备的量刑情节,当庭作出宣判,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波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吸引了海界村四百余名村民驻足围观,沉浸式感受法律的权威与违法犯罪的危害,不断有群众在进行讨论。





一次好的以案释法就是一堂群众共享的法治公开课,此次公开庭审活动,让基层群众“零距离”感受案件审理过程,让巡回法庭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教育直击心灵,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