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是群众小区生活的“管家”,但日常生活中,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发生纠纷也十分常见。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为切实维护企业和业主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物业服务关系,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前端”发力,从源头上减少物业纠纷。
司法建议开“良方”
分析研判物业纠纷案件成因、共性和特点后,会泽法院发现当地一家物业公司存在管理体系不完善、政策执行不到位、服务存在瑕疵等情形,而部分社区存在未完全履行监督和管理义务等问题。
对此,会泽法院向物业公司及部分街道相关社区先后发出5份司法建议书,针对物业公司,提出加强物业管理和服务,强化员工物业行为中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加强与业主协商沟通等建议。针对社区,提出加强督促,积极协调化解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矛盾,对业主开展有针对性普法宣传等建议。
司法建议发出后,得到了物业公司和社区的积极响应,物业公司表示将对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并组织员工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社区表示将对物业服务公司和辖区内居民小区进行不定期走访,及时发现问题,协助和督促物业公司处理好矛盾纠纷。
座谈交流助发展
在会泽法院受理原告为某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的系列案件中,公司方向承办法官提出了物业费收取、与业主及业委会沟通及依法用工等存在困难和问题。
12月14日,会泽法院立案庭组织5名法官来到该公司,与公司管理人员座谈交流。法官对公司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法律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法院与物业公司的良性互动,对物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普法宣传促和谐
结合“八五”普法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对于拒绝支付物业费等物业纠纷问题较为突出的小区,在普法宣传中,法官结合《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对小区居民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讲。
同时,法官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对房屋空置、房屋质量等问题是否应该缴纳物业费等居民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以案释法,进一步阐明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减少争议及纠纷的发生。
据介绍,近年来会泽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司法建议、沟通交流平台搭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等作为融入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真正把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等工作抓实,以优质司法服务保障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