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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金秀:用心用情下“绣花功夫”的法官
  • 发布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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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吕金秀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今天让小编带您一起走进她的故事,汲取榜样力量,催生奋进动力。

吕金秀,女,曲靖市沾益区人,中共党员,在职法律硕士,现任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2003年7月从云南大学法学系毕业后,于2003年12月进入法院工作。参加工作以来,她先后在书记员管理科、行政庭、花山中心法庭、民一庭、少年庭、刑庭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她都严格要求自己,秉承严谨、认真、负责、踏实的态度,用心用情对待每一件案件和案件当事人;坚持公正司法,坚守司法为民的底线,忠诚履行审判职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2007年11月,花山法庭成立,吕金秀主动请缨到法庭工作,开始了以法庭为家的生活。法庭工作很繁杂,她白天开庭、调解,晚上加班撰写法律文书、整理卷宗。

法庭所受理的案件大多是家长里短的民事案件,她经常出现在当事人家里、田间地头为双方进行协商。遇到农忙季节,为了不耽误当事人的生产,她就将案件处理时间调整到晚上。在案件调处过程中,她特别注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一种亲切的、宽松的氛围,为当事人拉一把椅子、倒一杯水、拉拉家常等,这些细致的动作和言行,很容易消除当事人对法官的戒备心理,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亲和,从而减少当事人的抵触心理,为下一步调处纠纷打基础。她办理的一件民事案件原告,结案后多年家里或亲戚有什么纠纷,都要打电话或到办公室找她,咨询她事情该怎么处理。




吕金秀眼中,群众利益无小事,刑事案件也没有大、小之分。她经手的每一件刑事案件,无论案件难易程度、卷宗多少,她都会认真翻阅每一本卷宗,审查每一份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除了依法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外,她还特别注重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辩护人的辩护权等,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

2020年7月,她主审一件21名被告人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案件庭审结束后,被指控为首要分子的第一、二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先后在朋友圈发表评论“无论是庭前还是庭中,沾益法院均体现了尊重辩护权的法治原则,无论程序上的任何事项,均征求并尊重律师意见。庭审活动文明规范,充分尊重辩护权,辩护意见充分发表,对辩护人的诉请有诉必应。审判长以及主审法官对案卷材料的熟悉程度,体现了他们认真负责的职业品格,为沾益区法院及法官点赞”。



2021年,吕金秀收到了一件被提起再审后发回重审的26名被告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该案原判生效后,被告人已送监执行,部分被告人及家属对判决不服一直申诉并信访。案件受理之后,二十余名被告人家属相约多次到法院找吕金秀反映情况,吕金秀均耐心、细致的给予了解答。一天下午,二十余名被告人家属再次来找她时,时逢她正准备开庭,值班法警告知他们吕法官在开庭,让他们改日再来,他们不听劝解,聚集在法院门口不愿离去。吕金秀得知此情况后,向即将开庭的诉讼参与人说明情况,请诉讼参与人稍等她一下。她来到法院门口,让来访的家属相信她,也给她一点时间去查明案件事实,来访家属见到她之后才放心离去。最终她对该案做出了让被告人及家属信服的判决,其中一名被告人刑满释放后,专门到吕金秀办公室对她表示感谢。


在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同时,吕金秀同样注重保障被害人权益。特别是在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她总是思考在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去寻找一个平衡点,达到真正的案结事了。2023年7月,吕金秀审理的一件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矛盾较深,她在庭前组织双方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调解,明知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并当庭履行了部分赔偿款,被害人也对被告人的伤害行为给予了谅解。参与审理的一名陪审员陪审有感,写下一篇文章《下“绣花功夫”的吕法官》,他在文中写到:刑事审判庭,顾名思义,涉嫌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子会在刑庭受理,受到侵害的权利在这里也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这样的“硬”活儿,吕金秀法官却下着“绣花功夫”。绣花是慢工出细活,需要精心、耐心和恒心,绣花功夫成于细、贵在精。从吕法官对当事人双方的调解工作中,我们可以看出,吕法官对当事人双方案发前的关系、案件主要起因、案发后的一些主要情况、当事人自身及家人情况都掌握得十分全面,可谓工作细致、方法精准,用心下了一番功夫。只要在工作中像吕法官一样,下足“绣花功夫”,应该没有什么是办不成的吧。



坐在审判席上19年,吕金秀深知天秤的分量、法槌的重量,原告、被告、被告人、被害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的一声声感谢,对她来说是一种鼓舞,更是一种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