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师宗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时,被执行人一直推诿不履行,直到爱车被扣押,他才感到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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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李某与朋友聚餐,席间喝了酒,与王某发生口角,冲动之下对王某挥拳相向,造成王某受伤。王某随即报警,公安机关以殴打他人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王某也因受伤到医院住院治疗。
出院后,王某将李某诉至师宗法院,法院判决李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两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迟迟未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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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向李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但李某不以为然,总是各种推诿,不予履行。随后,执行法官将李某的车辆依法扣押,并责令李某在限期内履行案款,否则将依法对车辆进行评估拍卖。李某随即履行了全部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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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生效的裁判文书得以顺利执行是司法公正和权威的彰显,更是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的途径。被执行人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在期限内履行案款,不要怠于执行。被执行人如果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即将面对的是强制执行,严重的还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