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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县法庭: 绘就司法服务好“枫”景
  • 发布日期:2024-03-06
  • 阅读量:86706

近日,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旧县中心法庭到马鸣乡蜜郎社区居委会“巡回审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通过“巡回审判”+“现场普法”的方式,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


案情回顾

2024年2月,马龙法院受理一起土地侵权纠纷,原、被告系亲兄弟关系,其父母去世后,原、被告双方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引发纠纷,原告要求被告返还长期耕种的土地并赔偿经济损失。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的性质以及原、被告所在的村组离法庭较远的实际,决定将法庭搬到双方家门口,对案件进行巡回审理。案件办理过程中社区干部积极参与调解,但因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遂在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庭组织村委会干部、驻村工作队及群众代表数十人进行旁听。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双方争议点,重点围绕土地纠纷、彩礼纠纷等法律法规进行现场普法宣传,并向在场人员发放了旧县法庭法律服务联系卡。


近年来,马龙法院积极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运用常态化“巡回审判”、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等方式,深入构建人民群众与法院之间的桥梁,用实际行动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成效得到了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