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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让他们来法庭“吵”一架······
  • 发布日期:2024-03-13
  • 阅读量:23372

“刚才我跟原告沟通了一下,原告愿意再给被告一次机会,自愿撤回起诉,这个案子就以撤诉结案了,庭长,下裁定吧。”

“再等几分钟,我刚打电话给被告了,他跟着过来,等他来到法庭,我跟他说几句。”

庭长


我又看了一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没发现这个案子有何需要特别注意之处,既然原告自愿撤诉,为什么庭长还非要打电话让被告过来呢?


原告缪某与被告徐某夫妻十余年,育有四个女儿,今年1月,缪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徐某离婚。3月的一天上午九点开庭,开庭时间到了却不见被告徐某身影,经与缪某沟通,其表示这个婚也不是非离不可,愿意再给彼此一次机会,原告自愿撤诉。到这里,我觉得这件案子已经结束了,可庭长却在法庭等着徐某到来,我默默地想:既然都打电话给被告了,有什么不能在电话里说清楚的吗?还非要让被告来法庭说……我一脑门的问号,我很好奇也很期待,庭长到底要和被告说什么。


不一会儿,徐某就到了法庭,庭长问其为什么不按时到庭,徐某向法庭诚恳道歉并且说不来开庭是因为不想离婚,然后接下来的画面就是缪某和徐某你来我往的唇枪舌战,庭长时不时插句嘴,可吵到最后缪某和徐某都笑场了,庭长这才让我做一个调解和好的笔录……

就这?整个过程我都瞪大了眼睛,既没猜到开头,更没猜到结尾。

一直在好奇庭长到底要和徐某说什么的我,忍不住问庭长为什么非要喊徐某来“吵”这一架。他说:“有些当事人来法院起诉离婚并不是真的过不下去了想离婚,我看了起诉状,原被告之间本来没有什么太大的矛盾,虽然原告愿意撤回起诉,但是被告不正面面对,双方不把话说开,诉状上的这些鸡毛蒜皮的家事依然会成为原告下次起诉离婚的理由,如果第二次起诉,或许这段婚姻就真的走到了尽头。


“法官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这就是很多法院人处理案件时信奉的一项原则。庭长说:“他们跑一趟法院不能仅仅就是跑了一趟法院,既然来到了这里,那就解决问题嘛,再让当事人把问题带着回去,那这个案子只是在系统里结案了,实际上并没有结案。”


在法官的职业生涯中办理了不计其数的类似“小案”,它并不轰轰烈烈,可能没多久就“淹没”在法官的记忆中。可“小案”不小,法官们仍然保持着这样一份初心,日复一日地尽力去处理好每一件案件,化解每一个纠纷。

这件事给我上了一课,结案之后,我由衷地对缪某、徐某道:“希望以后再也不会在法院见面了。”他们回我一笑:“不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