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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油菜花已开,让她收完这一季······”
  • 发布日期:2024-03-22
  • 阅读量:36897

“谢谢你们,

要不是你们,

我辛辛苦苦种下去的菜籽这一季怕是收不成了。”

“乙某,你不要担心,

你家亲人的坟在我承包地里面,

我在坟周围留够两米的位置,

方便你们扫墓”。

近日,罗平县人民法院马街法庭联合乡镇司法所、村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民以食为天,人们以粮食为自己的生活所需,因为粮食能让我们饱腹,保障人最基本的生存需求。然而粮食依土地而生、依土地而硕,土地是老百姓赖以生存的保障,为了生存,因土地权属而产生的纠纷也就不断出现,如何妥善处置土地纠纷就成法庭一线的“必修课”。

甲某与乙某系同村寨邻。十年前,乙某之子以一定价格将涉案土地流转给甲某管理使用,甲某也耕种了近十年多。近年,乙某以土地租给甲某十年租期已到,将甲某种好的小麦悉数破坏,并自己种上农村物。甲某顾及乙某年事已高怕引发冲突于是找到村委会调解,调解失败遂诉至法院。

法庭收到该案后考虑到乙某种植的油菜已经开花,季节到了就可以收割,如果简单的一判决了之,乙某的农作物受到损失,还容易导致强制执行后纠纷反反复复,后期还可能引发其他矛盾。从矛盾实质性化解的角度,马街法庭工作人员当即联合乡镇司法所、村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将甲某与乙某召至一起,对双方进行法理与情理的讲解。

经过一番做工作,乙某始终认为土地是其已故儿子当年租给甲某家的且土地权属确权在自己名下。

找到问题的症结,村委会调解员立马联系当年见证甲某与乙某之子就涉案土地进行转让的证人,证人将当年的来龙去脉在电话里跟乙某进行说明,乙某黯然失色的说那我承包证的土地呢。

工作人员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拿着各自的土地经营权证来到争议的现场,对照证上与现场四至界限的指认,乙某也不再争辩,只是深深地叹了口气说,承包地里面还有我家亲人的坟。

甲某附和一句,若不是乙某的儿子去世,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眼看甲某对乙某的行为,有了理解之情,法庭工作人员从乙某生活现状的角度给甲某做工作,经过一番情理讲解工作,

甲某思考片刻后痛快的说到:“那就等乙某收完这一季的菜籽,我再来管理我的土地,至于承包地的坟,我在坟周围留两米方便他家上坟,我的青苗损失也不要了”。

乙某听后如释重负的说了声“谢谢你们”。

法律是冰冷的,但联合调解留住了一茬百姓辛勤耕作的粮食,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作为司法工作者,法官要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树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件“小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