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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学习机,浓浓父爱情
  • 发布日期: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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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爸爸给你买的学习机,你要好好读书。”在法庭看到女儿,刘某脸上满是慈爱之情。

刘某与妻子徐某结婚时已三十有余,婚后第二年生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现已十一岁,属于标准的晚婚、晚育。后因刘某长年在外打工,女儿多由徐某照管,一年见不上女儿几次,夫妻二人因长期分居生活,感情出现了问题。徐某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因刘某同意离婚而申请撤诉。今年3月,徐某再次起诉离婚,刘某表示为了孩子不同意离婚,如果离婚,就要女儿的抚养权,且不需要徐某支付抚养费,徐某也表示只要孩子愿意,其同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考虑到二人已无和好可能,法官决定征求一下孩子的想法再继续做调解工作,孩子在城区上学,为不影响孩子学习,法官特地交待徐某次日等孩子放学后再带她到法院征求意见,刘某一听能看到女儿,当即表示自己也希望到时和孩子见见面。

“孩子,你爸妈离婚,你想跟哪个生活呀?”“我想和我妈妈生活,我是一个女孩,跟着妈妈她可以帮我扎头皮,照顾我更方便。”孩子当即表示想与妈妈生活,稚气的小脸上满是焦急之色,让身为人母的法官不由得一阵心疼,离婚父母各有苦衷,孩子却成了牺牲品,幼小的心灵可能因此留下阴影。

孩子还说自己也喜欢爸爸,但爸爸外出打工好几年,一年只见一两次,虽然爸爸也会打电话来,但远不及妈妈陪伴、关心的多。这时早已等候在法院外的刘某走进法庭,便出现了文前的一幕。


看到女儿那可爱的小模样,刘某心中柔软,一直与女儿温言细语地交谈,接下来的调解工作进行得很顺利,没有过多的争执,刘某与徐某就离婚及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刘某同意与徐某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刘某,但孩子上学期间由徐某照管,刘某支付孩子的学费及生活费,此时女儿神色缓和许多。与刘某交流中,法官感受到他很爱女儿,想把女儿带在身边抚养,但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每天在女儿身边照顾。正是女儿的到来,让徐某与刘某之间的问题顺利解决,平和的方式表达了二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对孩子的伤害。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全社会都在尊重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近年来,宣威法院少年法庭致力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坚持多做调解和法庭教育工作,尽量减少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