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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的债我终于还清了
  • 发布日期: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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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你说的我都清楚了,我年轻时犯了错,我应该承担责任。”见被执行人杨某毫无推脱之意,法官不禁感叹,杨某本有深处困境却不推脱的气度,却为当年的一时冲动买了单……

当初年少易冲动

2003年,20出头杨某在师宗某矿场打工,工作中与同事刘某因琐事发生争吵斗殴,后两人均因此事被矿场开除。初入社会、年轻气盛的杨某对此事怀恨在心,在之后的某天夜里,杨某便手持菜刀前往刘某住处,将刘某砍伤。经目击者报案,公安机关将杨某抓获,后经师宗县人民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刘某各项经济损失9.4万余元。

时光飞逝,一晃二十年过去,刘某因病去世,刘某家属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这份二十年前的判决,想到当年因杨某服刑无能力履行义务没有立即追究,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杨某却也未主动履行,遂向师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杨某赔偿经济损失9.4万余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5.7万余元,共计15.2万余元。

如今守信无愧心

看完卷宗,二十年前、故意伤害两个关键词印入法官的脑海:“看来这会是一个较为棘手的案件。”按流程依法向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后,法官开始梳理办案思路。

这天,杨某收到文书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法官,我没读过书,没有文化,以为坐了牢就不用赔钱了,出狱后也就一直没放在心上。”

随后承办法官向杨某仔细解释了判决书和说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杨某听后说:“法官,我清楚了,我年轻时犯了错,我应该承担责任,只是我的父亲刚刚病逝,母亲也一直生病,我现在凑不出这么多钱,希望法官帮忙沟通能否免除一点利息。”

宽容以对释前嫌

杨某这遇事不逃避的态度,法官很是欣慰,立即联系刘某家属,告知其杨某的情况和意愿。在法官多次“背对背”的沟通协调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一次性支付10万元,申请人自愿放弃剩余案款。随后,杨某表示自己一定尽力筹钱,保证在几天之内凑齐案款。

三日后,杨某再次找到法官:“我来履行约定好的十万元,谢谢法官,我终于还清了二十年前的债”。

拿着杨某的转款凭证,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法官感叹道:“20年的债还完了,你也与自己和解了,凭着你的诚信和用心,人生将晴空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