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共青团师宗县委与师宗县人民法院举行签约仪式,共同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合作,构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签约仪式启动前,共青团师宗县委书记王付先一行人及校园法治宣传员代表、社区青年法治志愿者代表参观了师宗法院审判法庭、法治教育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党性教育中心。
会上,师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翔介绍涉少工作开展情况。
随后,团县委书记王付先、社区青年法治志愿者代表、校园法治宣传员代表先后作了交流发言。
团县委书记王付先与师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翔代表签订《关于构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合作框架协议》。
签约后,双方将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以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3方面开展深度合作,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司法特殊保护理念和审判程序,为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和专业的司法保护,推动建立师宗法院特色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探索审判机关与青少年事务社工机构合作的流程规范及基础模式以及探索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可持续发展模式,全面构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