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当事人刘某专程送来的一面书写着“检察为民 维护正义”的锦旗。这面锦旗的背后,是一起历时多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监督,也是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职能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生动缩影。
案件回顾:争议纠纷陷困境 检察监督显担当
案件当事人刘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服生效判决,向陆良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迅速行动,以“如我在诉”的情怀,深入剖析案件争议焦点,通过调阅原审案卷、询问案件当事人、走访关键证人等方式,全面还原案件事实。
为增强监督公信力,陆良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评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最终认定原审判决确有错误,损害了刘某的合法权益。
监督亮剑:精准抗诉促改判 司法公正暖民心
经严格审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诉。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陆良县人民法院再审后,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抗诉意见,依法撤销原判并改判,刘某的合法权益终获法律确认。
“本以为维权无望,是检察官的专业和坚持让我重拾信心!”刘某感慨道。这起案件的改判不仅实现了个案正义,更彰显了民事检察监督在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中的重要作用。
成效延伸:守护百姓合法权益 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此案的成功监督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实践成果。近年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执行活动监督等群众关切领域,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检察监督+检察和解”办案模式,近三年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30余件,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8件,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面锦旗,承载着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认可,更寄托着对检察机关的期待。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持续深化民事诉讼监督,以“求极致”精神让法律条文变成百姓可知可感的司法温度,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注入更强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