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市委政法委举办全市政法系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树牢宗旨意识,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提升执法司法质效政治轮训,政法干部谈感悟。
罗平县大水井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李罗军
为期一天的提升执法司法质效政治轮训,为我在基层政法工作的实践指明方向。培训中对执法司法质效的深入解读与马善祥同志扎根基层、深耕群众工作的精神内核高度契合,皆以“为民”为原点,以“实效”为落点。结合培训所学,我对新时代基层政法工作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一是筑牢信仰之基。马善祥30余年如一日坚持写工作笔记,520多万字的积累背后,是对“学无止境”的执着践行。培训中强调的“政治素养与专业能力双提升”,正是基层政法干部的“必修课”。一方面,学理论,明方向,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确保执法司法方向不偏、立场不移;另一方面,学业务,强本领,主动啃下法律法规“硬骨头”,结合乡镇实际梳理“案例库”,让法治思维成为处理问题的“第一本能”。
二是创新治理之策。培训中提到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老马工作法”本质相通,都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践智慧。马善祥总结的“民为本、义致和”理念,核心在于“思民需、解民忧”。一方面,思“需求”,把准基层脉搏,带着“问题清单”走村入户,精准捕捉群众对执法司法的“急难愁盼”;另一方面,思“方法”,破解治理难题,借鉴“老马”“情理法事”融合调解法,探索“网格+法治”模式,真正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
三是彰显担当之效。基层政法工作容不得半点虚功,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落地见效。一方面,干在“细处”,下好“绣花功夫”,把“精细”贯穿工作全程,用“钉钉子精神”把每件“小事”办成群众认可的“实事”;另一方面,干在“难处”,敢啃“硬骨头”,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矛盾,主动联合多方力量“联合会诊”,第一时间到场处置,让群众感受到执法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将把培训所学转化为行动,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交出一份有温度、有厚度的答卷。
富源县后所镇副书记、政法委员 李柳平
参加此次轮训后,我受益良多,特别是马善祥服务群众的精神和做法,对我在帮助群众解决各种困难,化解各类矛盾方面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下午讲授的鲜活案例,让我视野变得开阔。结合培训所学所思和工作实际,有以下感悟。
一是“忆”初心,“强”党性,筑牢信仰之基。作为政法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主动树立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作风建设、提升能力修养。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取得工作实效、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敢做敢为”,勇做“磨刀石”,常在“事上磨”,迎困难而上、迎矛盾而上,保持一往无前的工作冲劲。
二是“拓”视野,“促”发展,敢于开拓创新。采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纳百家之长以厚己。认真聆听了各位领导的经验交流、具体案例,提供了借鉴学习,为今后在干事创业中开拓发展视野,更新思想观念、理清工作思路。在重大考验中增强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能力,才能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政法铁军。
三是“调”实情,“研”实策,勇于担当作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提高履职能力,注重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要增强担当意识,要从内心上有责任意识,有乐意担当的自觉,有敢于担当的自信。要有实干精神。要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真正做到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以此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曲靖经开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司法所所长 杜世和
在今天的轮训中,马善祥同志结合自身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我深受启发,对新时代如何提升执法司法工作质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一是服务群众抓本质,执法司法要有温度。执法司法工作的核心是服务群众,不能机械地照搬法条,而要善于抓住矛盾的本质。执法者不仅要依法办事,更要善于倾听、换位思考,从群众的角度出发,找到问题的根源,才能真正化解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是解决矛盾讲方法,科学调解促和谐。在矛盾化解方面,要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处理纠纷。例如,在调解邻里矛盾时,既要讲法律依据,也要兼顾人情事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执法司法工作不能简单“一刀切”,而要灵活运用科学方法,提高调解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是自我修养树形象,示范引领强公信。执法者的形象和作风直接影响司法权威。执法人员要“言行一致、以身作则”,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规范,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时刻注重自身言行,提升职业素养,树立良好形象,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创新工作方法,努力让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经得起法律和群众的检验,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麒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一级科员 董芮含
参加此次政治轮训后,作为基层法院干警,我深刻认识到,新时代法院工作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以群众路线指引行动,才能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就此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心得体会。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政治忠诚。基层司法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干警的姿态决定群众的感受。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司法实践全过程,从思想根源上筑牢“人民至上”的价值坐标,将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根本任务,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真正理解“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更要深刻认识到,司法为民不仅需要专业能力,更需要换位思考的情怀与主动服务的担当,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二、改进工作作风,彰显司法温度。干警的形象是司法公信的“晴雨表”。基层工作中,一言一行皆关形象:接待群众是否耐心细致,释法说理是否逻辑清晰,面对诱惑是否坚守底线。司法作风的改进,藏于干警与群众接触的每个瞬间,直接影响群众对司法的信任。作为基层干警,要通过业务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在群众互动中磨砺沟通能力,在纪律约束中筑牢廉洁防线。以“显微镜”查找问题,面对群众诉求的焦虑、对法治的期待,都要化作行动的标尺,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既需要制度约束,更依赖每一名干警的自我修炼。
三、走好群众路线,筑牢司法公信的根基。群众路线的核心,在于将司法服务转化为群众触手可及的获得感。一次通俗易懂的庭审旁听,一场深入浅出的法律咨询,一项简化便捷的立案服务,都能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要讲好司法为民故事,通过“送法进校园”“普法强基”等各类普法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述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问题,以“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方式”传递司法温度,筑牢司法公信的根基。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法院干警的终身修行。司法为民的根基,不在宏大的叙事里,而在法院干警们日复一日的坚守中。只有将“人民”二字刻进行动坐标,才能让每一份努力都成为公平正义的注脚。
宣威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赵淼
参加提升执法司法质效专题培训后,我对执法司法工作的规范性、专业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在实践层面收获了不少启发。
一、深化思想认知,筑牢法治根基。培训让我意识到,执法司法质效的提升绝非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命题。无论是执法过程中对程序正义的坚守,还是司法裁判中对法律条文的精准适用,都需以“人民至上”为根本出发点。回想刚参加工作时,我几个小时无法调解成功的案子,可驻庭调解员一会儿甚至几句话就会让双方都喜笑颜开,结合此次马善祥老师的授课,让我更加明白了,我们不仅要解决纠纷,更要用老百姓能听懂、能理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二、精进业务能力,夯实实践基础。通过学习新型案件办理流程与法律解释技巧,我认识到执法司法需在“原则性”与“灵活性”间寻找平衡。面对复杂案件时,不仅要具备过硬的专业能力,更要保持理性客观的心态,需以专业素养引导沟通,也不能忽视群众的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暖人”。
三、反思改进方向,明确实践路径。法律条文与社会治理需求在不断更新,未来需持续关注立法动态与典型案例,通过“理论学习+实践复盘”提升业务敏锐度,避免因知识滞后导致执法司法偏差。同时,在今后工作中,应主动加强跨部门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避免因流程衔接不畅影响效率。
此次培训不仅是一次业务充电,更是一次思想洗礼。在今后工作中,我将把所学所思转化为具体行动,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让每一个执法司法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与时间的检验,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会泽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朱金贤
聆听了马善祥老师的专题辅导,受益良多。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马善祥始终奔赴在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第一线,他把服务群众作为一生的事业,并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群众工作方法,形成了“老马”工作法。他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无限热爱,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贡献了积极力量,为我们树立了标杆和榜样。
马善祥的事迹并不轰轰烈烈,他是涓滴溪流,温润人心,是可亲、可敬、可感、可学的光辉典范,是忠诚、干净、担当的时代标杆。我们要真正做到见贤思齐,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以更饱满的精神、更昂扬的斗志、更坚定的行动做好法院工作。
传承和弘扬马善祥的群众工作法,深耕为民情怀,切实履行职责,是每一个政法干警心灵坚守和共同追求。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融入行动中,体现到群众生活中,在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实现法院人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如我在诉”的意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要在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奔着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去,盯住小案件,解决小事情,勿以事小而不为,勿以善小而不行,在实干、细干、苦干中彰显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初心和担当。要深化作风建设,传递脚踏实地、崇尚实干、敢于担当的正能量。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想,正是有了像马善祥这样千千万万的基层工作者,他们心里装着群众,以群众之忧为忧,以群众之心为心,点亮自己的光,照亮了一片土地,维护了一方稳定。我们要勇于做他们事迹的学习者、讲述者、传颂者和实践者,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彰显司法担当。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倘塘检察室主任 王力
今天,参加了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培训会议,通过深入学习、案例分析,对新时代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人民群众、提升执法司法质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当好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者;要创新服务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司法便民水平。
二是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培训中,马善祥老师专门就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做了生动、充满实例的精彩讲授。让我们切身感受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重要性。检察机关必须发挥监督职能,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三是发挥新时代检察监督职能,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此次培训让我们深刻体会到,检察监督必须与时俱进。检察机关不仅要履行传统的刑事检察职能,还要在公益诉讼、民事、行政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沾益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法制科科长 杨建旺
本次轮训为全区执法司法工作指明了实践路径。作为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法制科负责人,我深刻认识到:
一是法治为民是根本宗旨。培训要求我们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尺。在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工作中,必须畅通诉求渠道,简化流程、提升效率,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行政执法的三项核心制度——公示、记录与审核,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坚实支撑。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工具。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必须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人文关怀。如果执法人员能够换位思考,或许就不会出现很多的极端行为。这让我认识到,执法工作不仅是对法律的执行,更是对人性的关怀。
这次培训让我明白,提高执法能力不仅涉及法治层面,更关乎对公平正义的坚守。作为法制科负责人,我必须时刻谨记自己的职责与使命,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会泽县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科科长 周兴成
此次轮训,结合司法局执法监督职能,对提升执法司法质效有了深刻感悟。
一、深悟为民情怀,校准执法监督方向。一是牢记“群众工作千万条,解决问题第一条”的根本遵循。行政执法,必须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二是感悟“干部把自己的地位摆得越低,他在群众心中的地位就会越高”的朴素哲理。执法工作是群众工作,要放下身段、平易近人,以谦逊姿态赢得群众信任,从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三是校准执法监督的价值坐标。执法司法质效的提升最终体现在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上,要求我们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监督举措回应群众关切。
二、提升监督本领,涵养法治为民底色。一是要锤炼解决矛盾的过硬本领。马善祥同志“解决矛盾,守着底线”的授课,指导我们在行政执法中,要善用法律思维化解矛盾,要兼顾群众合理诉求,实现情理法相融。二是运用科学方法深化监督实践。行政执法监督不能流于形式,需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精准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