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市公安局马龙分局依法处置一起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案件,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当日,旧县辖区群众吕某生先后多次使用马车、木棍甚至躺卧道路的方式拦停过往车辆,造成辖区路段长时间交通拥堵阻塞。民警两次出警对其行为进行劝阻,吕某生拒不配合,还对民警言语挑衅。当民警将吕某生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时,其亲属吕某平肆意阻挠,不仅堵路阻碍通行,还用拳头击打处警民警,严重阻碍民警执法。

经查,吕某生因酒后情绪失控,为发泄不满,采取极端方式拦路滋事,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吕某生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吕某平以暴力方式阻碍民警执法,其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吕某平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阻碍民警执法、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依法坚决、严厉打击。同时,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饮酒要适量,切勿因酗酒滋事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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