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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短视频互骂半年 这对邻里在法院握手言和
  • 发布日期:2026-10-16
  • 来源:宣威市委政法委
  • 阅读量:131

本是同村邻里,却因几句闲话在短视频平台你来我往、互相谩骂,从线上争执闹到线下冲突,多次调处都没能解开积怨,最终对簿公堂。宣威市人民法院倘塘法庭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成功促成双方和解,让这场持续半年的网络纷争画上句号。

口舌之争升级:半年互骂结怨深

李某与张某是同村村民,平日里并无矛盾过节。因张某弟弟离婚一事,李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配文中夹带了调侃、嘲弄张某亲属的不当表述。张某看到后认为对方冒犯了家人,随即也发布视频,用侮辱、贬损性的言语公开回击李某,双方的矛盾就此点燃。

之后的半年里,两人互不相让,陆续发布数十条视频隔空对骂,评论区也互相攻讦,冲突不断发酵,逐渐从线上蔓延到线下,多次发生正面争执,先后数次报警。公安机关多次出警调处、村委会也参与联合调解,但双方都在气头上,各不相让,始终没能彻底化解矛盾,怨气反而越积越深。

最终,李某向宣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张某应诉后当庭提出反诉,认为李某率先发布不当言论、同样存在辱骂行为,要求李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昔日邻里反目成仇,庭审中针锋相对,矛盾一度白热化。

厘清法律边界:双方均构成名誉侵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急于下判,而是逐一核查双方发布的全部视频内容、文案、评论区留言及聊天记录,完整梳理出整个侵权行为的时间线和具体表现。

法官当庭向双方释明:短视频平台属于公开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双方都针对特定对象发布了侮辱、贬损性内容,主观上有泄愤斗气的过错,客观上造成了对方社会评价降低,均已构成名誉权侵权。法律上不存在 “谁先开口谁免责”“对方骂我就能骂回去” 的说法,只要实施了辱骂、贬损他人的行为,就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清晰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释明,直接打破了双方 “自己占理” 的认知僵局,也为后续的调解工作筑牢了法理基础。

法理情理并重:积怨化解握手和

考虑到双方是同村邻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简单一判了之很可能进一步激化对立,没法从根源上解决矛盾。承办法官坚持 “调解优先、实质化解” 的原则,联合特邀人民调解员,从法理和情理两个维度开展疏导工作。

一边算清法律账,明确告知双方继续诉讼的后果:不仅要承担败诉风险,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还会面临强制执行,影响个人信用;一边算通人情账,引导双方着眼长远相处,为一时口舌之快耗上半年精力,伤了邻里和气,也耽误自家生产生活,实在得不偿失。

经过多轮的背对背调解与面对面疏导,双方慢慢平复了情绪,都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不妥之处,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限期删除各自发布的侵权视频及不当言论,并在平台公开发布道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调解协议签署当日,两人当庭握手言和,这场持续半年的网络骂战就此画上句号。

法官说法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更是法治空间。短视频平台受众广、传播速度快、社会影响力强,在平台上以侮辱、诽谤、贬损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与现实中当众侵权具有同等法律性质,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言语失当引发的邻里纠纷。相较于一判了之,调解更利于从根源上化解积怨、修复邻里关系。在此也提醒大家,网络发言有边界,切勿逞一时口舌之快,把短视频平台当成泄愤斗气的场所;邻里相处贵在和气,遇事多些理性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