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视频形式召开全市法院市域治理工作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学红,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洁、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华江、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李稚娟等领导出席会议。
刚走过的2021年,全市法院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扎实有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抓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落实,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
深入推进“平安曲靖”“诚信曲靖”建设。全市法院挂牌成立10个少年法庭,推进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执行工作“3+1”核心指标和综合质效考核指标均排名全省第二。
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推曲靖市连续三年营商环境进入“红榜”。
积极参与《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及条例起草工作,全市法院委派、委托调解案件3439 件,完成司法确认 2783 件。
持续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中院和6家基层法院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评。
会议对对全市法院成功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9家法庭和成功创建“人民满意诉讼服务中心”的8家法院进行了授牌;对在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3个人民法庭、2位乡镇领导、2名特邀调解员及2家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作了经验交流。
“司法质效实现显著提升,为民服务推出系列举措,治理能力实现大幅提升,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刘洁充分肯定全市法院取得成绩的同时,就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加大诉源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力度提出明确要求。
“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总结全市法院市域治理取得成绩,分析存在不足的同时,袁学红对全市法院市域治理工作提出六点要求,即。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平安工程建设。持续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和宣传,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分析、案件通报、协同推进等工作制度,严惩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要紧盯重大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多元排查化解工程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源治理,真正实现诉讼案件逆增长。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非诉解纷方式司法效力保障机制,建立完善“两代表一委员”工作机制、个人调解工作室等方式,拓宽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
积极参与思想道德文化工程建设。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突出队伍政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忠诚教育。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营造“依法办事,非诉解纷先行”的社会价值观。
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司法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努力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参与建立信用联合惩戒制度。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智能化工程建设。
会议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太祥红主持。
中院在家的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9个基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立案庭庭长,人民法庭庭长代表、部分乡镇领导和受表彰人员代表、中院相关关部门负责人在中院主会场参加会议。
9个县(市、区)政法委有关领导、乡镇政法委员,基层人民法院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人民法庭全体干警以及未在中院参会的多元化解工作先进个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